生育险怎么报销
如果女性职工有依法购买生育保险,且购买满一年的,在生育时
是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来进行报销相关的费用的,还可以依法申领生育
津贴,对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那么,生育险怎么报
销?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生育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
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
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
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
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
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
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般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
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广东省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
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
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三、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
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
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
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
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
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
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
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
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
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
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以上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生育险怎么报销的内容,生育保险
报销生育期间的相关费用时,一般可以在住院期间在出院结算时一并
进行报销,在产假之后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生育保险申请领取生育
津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请学习专业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23:23: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1848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