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

更新时间:2024-11-06 00:41:1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cool cold)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1

x(出借人)借给x(借款人)人民币x整,即¥x元。借款期限自xxx

日起至xxx日止,x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x元,

全部本息于x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

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整,即¥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

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

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

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身份证号码:____

担保人:__身份证号码:____

借条出具时间:xxx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2

甲方__X(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__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电话:

出借人(签名并按手印)电话:

年月日

今借到现金123456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陆圆整,年利率7.56%

230日前本息一并归还。

特立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3

兹因最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元整。

预计在xxx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身分证字号:__x连系__x电话:__

立据借款人:__身分证字号:__x连系__x电话:__

见证人:__身分证字号:__连系__x电话:__x

保证人:__身分证字号:__连系__x电话:__x

____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4

现因借款人__因经营__x(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借款人民币x元整(

__x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xxx日,还款日期为__xx

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0.5__%(年利率),特立此

据为凭。

借款人: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______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5

甲方__X(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__X,人民币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日到__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______

2023年民间借贷的借条6

()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出现同音字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

“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名字中的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

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失,陈某遂起诉张某。起诉状送

达时发现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现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x斌”,实

际上其身份姓名为“张x兵”。

第二种情形: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

写为“谢井文”。还款期到后方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

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日常习惯称谓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

(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

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

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

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

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万一借款

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

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读音一致的方言

中国地广人多,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言。

在笔者所处的基层法院,是属于客家语言,很多音都不加区分,特别是在生

活中比较常见的“黄”和“王”,在客家语言中都读“王”。

在民间借贷中,也有出现过这类案例,出借人为黄某,借款人在书写借条时

将“黄某”写为了“王某”,出借人当时也没有注意,在借款人迟迟没有还款的

情况下,出借人持着这张借条将借款人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引发了黄某是否是借

贷当事人的争议。相比之前的两种名字错误,这种方言差异引发的名字错误,

举证和法律认定更加复杂。

以上几类案件审理较为麻烦,原告人需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无法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对方又否认借款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将认为

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借条中名字错误的法律救济途径()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

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

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

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

4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

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

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

法官应全面的审查案件,了解借贷双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大额借贷中,应了

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借款;通过对借款人的笔迹鉴定,确认是

否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以全面、辩证、联系的眼光看待证据,要透过现象看到

本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

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出借人对

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

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

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

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

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

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

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

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

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出借人可以实际履行的凭证来证明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除借据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能生效。借条仅是合同成

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需要原告继续举证,因此原告应当就其向被告交付了钱

款举证,在借贷关系中,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付,当发生纠纷时,可以

银行转账凭证来证明这借贷合同的成立;也可要求朋友作为见证人,以证明借贷

关系的实现。

三、规范书写借条,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款常常在熟人之间进行,通常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维系,借据的书写有

时并不规范,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的身份往往比较模糊。一旦借款一方经济

恶化,或者不诚信,不按时还款,就会引发借贷纠纷。

那么,一张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哪几个部分?如何写借条才能避免纠纷,最大

限度地维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是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二是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

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三是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

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四是时间。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五是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

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六是签名。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七是语言

文字。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八是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

保证人担保: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

人,并在借条上签名。法律关于抵押权的成立有特殊规定,如房地产抵押必须到

主管部门登记,拿着借款人房产证不产生抵押效力。

九是交款证明。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

使借贷关系生效。一般来说,借条足以证明借款的发生.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

纷,应保留出借人给借款人交付款项的证明,如少量借款直接以现金交付的,

在借条上载明“借款人已收到该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有记录凭证方式交付的,

应保管好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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