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履
行社会责任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
• 【公布日期】2021.10.13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10.1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近年来,北京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
建设、基层治理、服务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首都律师在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
见〉的通知》《司法部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和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首都律师工作实际,现就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通知
如下:
一、重要意义
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中
国特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是律师行业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实践。通过
组织、引导、支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事业,
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构建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
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增强人民众在全面依法治国
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把律师参与公
益法律服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
紧抓好。
二、目标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
织在公益法律服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为民宗旨,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鼓励志愿奉献,引
导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经费保障
和工作激励措施,调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律师参与公益法
律服务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法律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提
升,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激励保障措施更加完善的目标,促进律师队伍亲民、爱
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律师职业社会认可度、满意度、美誉度进一步提
升。
三、主要措施
(一)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宣传、民政、工
会、妇联、残联、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合作平台,
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创造更多机会。鼓励、引导律师开展多
种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体提供无偿法律服
务;
2.为城乡众和基层众性自治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3.担任村 (居)法律顾问、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等,参与公益性法
治宣传活动;
4.在社会专业救助机构担任志愿者,开展无偿法律服务;
5.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法治扶
贫活动,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担任志愿律师;
6.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 (事)件处
置等工作;
7.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
性、专业性调解;
8.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研究、立法论证、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9.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或者其他法律服务;
10.从事其他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
(二)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加强法律
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把提供公益法律
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列入律师上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律师协会开
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行业领军人才培训、青年律师培训等培训活动时,
要把公益法律服务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研
讨交流活动,加强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理论研究。
(三)明确服务要求。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
会组织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
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各区可以结合辖区律师行业实际,制定律师
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量的具体指导标准,并可以根据律师执业地域、年龄、身体状况
等分类提出要求。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应当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可以与服务对
象签订服务协议,对服务内容、方式、工作条件等进行约定,规范服务流程,保障
服务质量。
(四)注重服务实效。突出服务重点,围绕满足众基本法律需求,优先为城
乡困难众和特殊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强化劳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
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主 动为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准确
把握服务对象需求,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主题,善于用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
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服务,增强服务针对性、吸引力。支持律师自主选择与其专业
特长、实践经验等相适应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调动律师参与积极性。创新服务形
式,探索 “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网、、微博、手
机APP等服务载体,提供线上咨询、智能诊断、信息推送等形式的远程在线服务。
加强与高校法律诊所、有关社会团体、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共
同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四、工作机制
(一)正向激励机制。对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优
先推荐其参加评先推优、担任其他重要社会职务。律师协会在组织推选各级律师代
表大会代表、理事、监事,选任专门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时,要把律师
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二)长效宣传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大力
宣传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做法成效,深入报道律师服务为民的感人事迹,展示
首都律师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打造首都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和公益律师队伍名
片。
(三)考核评价机制。律师、律师事务所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时应当注意保存相
关工作记录。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
度检查考核时,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内
容,做实考核工作。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公众
评价、服务主体自评相结合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律师事务所、
律师评先评优挂钩。
北京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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