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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
少钱?
导读: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
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
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
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在当今这个社会,每个用人单位都应该注重加强工作环境安
全,这是因为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
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进行工伤赔偿的一个前提
步骤,很多人都很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
偿多少钱?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
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
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
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
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
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
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
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
上3倍以下的。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
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
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
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
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
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
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
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
单位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
二、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
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
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
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
动保护等。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以及用工制度不规范的原因,在实
践当中,不少单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据此,在劳动合同法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存续
的,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双倍支付工资;二是视为订立了无固
定期限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依法处理目前的事实劳动关
系,以避免新法实施后的风险呢?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现有的事实劳动关系,尽
量在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劳动合同订立工作。这样做对单位将
产生四个方面的利处:
一、2007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订立依据
可以继续适用《劳动法》。《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相比,
对企业的限制还比较少,如果是新法施行后订立劳动合同,必须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制定合同内容;
2、劳动合同可以继续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97条
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
同,继续履行。由于在《劳动法》调整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因此
相关条款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仍然具有约束力;
三、可以不计算劳动合同订立次数。《劳动合同法》关于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需要的劳动合同次数,是自新法施行后
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起算的;四、经济补偿金年限可能
减少。《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
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
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
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合同终止问题,在目前的法律
规定下,很多地方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今年12
月31日前签订,期满就终止的,补偿金年可以不连续计算。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
期签订通知书》。实践中,多数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用人单位
不愿订立或疏虞订立所导致的。但是,还有一些事实劳动关系是
因为员工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结果。对于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职
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其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规定
其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将有权
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在这里不得不说,工伤鉴定之后的具体赔偿金额并不是统一
完整的,这是因为每个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以及受伤程度都不同,
再加上当地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1:54: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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