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通过率及报考条件

更新时间:2024-11-06 07:29:5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黑龙江大学分数线)

司法考试通过率及报考条件

2017司法考试通过率

随着我国建设法治社会步伐的加快,对法律人才的渴求也日趋明显。在统

一司法考试的大幕拉开之后,司考报名人数逐年稳步提高。虽然难度日增,但通过

率也在相应提高,这不仅说明了法律人整体素质的提高,更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不

论之后能否从事法律工作,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中,掌握法律知识,通过司考,已

经成为现代人的整体素质如何的表征。

现将逐年报名人数及通过率汇总如下,提供给大家,希望能从中有所感

悟。

2002年通过率6.68% 2003年报考19.7万人,通过率为8.75%2004

年报19.5万人,通过率为11.22%2005年报24.4万人,通过率14.39%2006

通过率为17%2007年报29.4万人,通过率为20%2008年报37万人,通过率为

27%2009年报42万人,通过率为22%

从上述数据我们可以看出,自2007年开始,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提高到

20%以上,08年更是接近30%。这种通过率是由于很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主要的

原因是由于前些年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致使每年通过的考生满足不了社会对于法

律工作者的大量需求,因此国家适时提高了司法考试的通过率。相信在这种趋势同

样会出现在2010年的司法考试中。因此2010年司法考试对于考生们来说是一个比

较大的机遇。司法考试的一个奇怪现象是非专业人士通过率高过专业人士。

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证于一体的.司法考试无疑是从事法律

有关行业的必备证书。如果说注册会计师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考,那么司法考试

无疑是天下第一难的考试。此说何解?因为注册会计师好歹是五年内过完就可以,

而司法考试则是所有科目一年内要全部过完。据专家分析,从2007年以来,司法

考试从原先通过率不到10%一下上升到20%,有人开始怀疑其以后的含金量。而从

去年开始,大三学生可以报考司法考试,社会考生反而逐年有下降趋势,司考逐渐

成为大学生的考证目标。

司法考试综述

大三可报考,毕业就拿证

专家告诉记者,大三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具有在职人员难以比拟的一些优

势。“司考一般要600小时左右的复习时间,如果能充分利用暑假,大三学生能全

身心备考的话,比在职人员在时间上更有优势;其次,大三学生在专业上也具有优

势,他们在过去三年内系统地学习了法律学科知识,可以更好地进入复习状态。”

通过率越来越高,含金量会不会降?

据了解,从最初通过率7%,到去年大概27%的通过比率,主要是2007

开始出现明显的转折,在此之前,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在10%-11%之间。而通过率变

高之后,其含金量是否会因此而降低?专家则认为,这大可不必担心,司法考试作

为四证于一体的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选考试。通过率高说明这个体需

要的人多,有了司法考试资格证就进入到法律职业系统内,没有取得资格证者只能

从事法律职业的外围工作。至于薪水待遇方面,差别可想而知。

非专业人员考试通过率比法学专业的还高

据专家介绍,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与法学专业的学生

已经基本上达到11的比例,而且他发现,非法学专业的通过率反而要高于法学

专业。根据他的分析,法学专业学生其实大部分学的都是法学理论,而司法考试绝

大部分考的是关于法律法条的硬性东西,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司法备考中比较务

实,不去深究原因。另外,专家还认为,非法学专业人员报考司法考试进入相关领

域工作,其实也比较符合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他介绍,律师行业里比较厉害的律师

往往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认识的一位有名的律师,原先就是学医的,考过司

法考试以后从事跟医学有关的诉讼,其竞争优势显而易见。”

司法考试证书分类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

员。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

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

《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

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

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

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

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

律师管理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

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

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

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

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

地区任职和执业。

司法考试报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

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各自治区所辖县(),各自治州

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

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

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包括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

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

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

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

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

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

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

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

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

手续的,报名无效[1]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

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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