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文章属性
•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公布日期】2021.03.08
• 【分 类】工作报告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8日下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
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
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
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01
万件,同比下降19.4%。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同比分别下
降30.6%、12.4%和46.1%;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
19.2%和9.6%。
一、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中国之治
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自觉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担
当作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0561人、提起公诉1572971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
力渗透破坏活动。坚决贯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支持新疆等地依法防
治暴恐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
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5.7万人,核准追诉“南医大女生被害案”等35起陈年命
案。突出惩治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5万人。依法惩治黄赌
毒犯罪,起诉21.2万人。
在依法履职战疫和促进经济恢复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及时出台系列司法政
策,指导依法追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筑牢抗疫法治防线。继去年初打破常规、连
续发布10批55件典型案例后,因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再就核酸检测、制售假
疫苗等发布4批19件从严追诉典型案例,指导办案、震慑犯罪、预警社会。坚决
贯彻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制定实施“11条意见”,服
务“六稳”“六保”。有力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2.3万人,同
比上升2.9%。持续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
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
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开展企
业控告申诉专项清理,排查2.1万件,支持企业合法诉求5519件。助力企业发展
同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区分恶意欠薪与周转困难而欠资,以精准司
法保企业、为员工利益谋长远。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检察机关参与三年为期的专项斗争,一
开始就明确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
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
人,起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
前三年的11.9倍。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5732件,占起诉数的
15.9%;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坚持除恶务
尽,起诉“保护伞”2987人。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
序明显改善:去年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4年最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
20年最低。
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起诉网络犯罪14.2万人,在刑事案件总量下降背景下,
同比上升47.9%。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态势,专设检察办案指导组,制定
追诉、指控犯罪65条标准,用好专业人员辅助办案制度,助推依法从严治网。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760人,已起诉
15346人,不起诉662人,不起诉率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退回补充调查4013
人次,退查率同比减少12.4个百分点。对赵正永等1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
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提出判处死刑的公诉意见,判决予以采
纳。用好法定特别程序,力促追逃追赃。对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
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
三昌提起公诉。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
正犯罪1421人,同比上升63.1%。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从
2000年占53.9%升至2020年的77.4%。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前启后,积极履
行主导责任,携手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该用尽用、规范适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
证据,不因认罪而降低证明标准。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对依法可不批
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8.8万人、不起诉20.2万人,占
已办结案件比例分别增加0.8和3.9个百分点。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
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万人。审前羁押从2000年占96.8%降至2020年的
53%。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
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布“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致施暴男死
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诠释正当
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与公安部等出台指导意见,严
惩以“被害”为名设局索财,让“碰瓷”者“碰壁”。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
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
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
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
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
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3.2万
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为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
挥作用,推广云南经验,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不结案不
返还惯常做法,会同有关机关一体实施。去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
3.2万人。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
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0.9%和21%。与生态环境部等
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打击。会同自然资源部开展试点,强化土地执法领
域协作,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出台检察政策,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促进
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手段惩治非法捕捞。
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金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1万人,
同比上升3.2%。会同公安部对36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会同证监会发布典型案
例,严惩财务、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共同
制定指导意见,严惩行为。共起诉犯罪707人,是2019年的4.7倍。
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
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并在天津、海南、重庆等9省(市)
试点。针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权利人难以依法及时维权,全面推开诉讼权利义
务告知制度。与共同发布司法解释,会同公安部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立
案追诉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协同国家版权局等对49起重大侵权盗版案挂牌督
办。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10.4%。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专门规范服务自贸区建设,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出
台21项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京津冀检察联动服务协同发展,支持雄安新
区建设。务实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作,落实共抓大保护。沿黄9省(区)检察机
关共同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沪苏浙皖21条检察意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川
渝48项检察协作机制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渝桂检察协作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安
全畅通。辽吉黑检察机关携手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
促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召开视
频会议,共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惩防跨国犯罪,完善跨境司法协助机制。首次
发布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规范取证。依法办理涉外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
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法治为“一带一路”建设护航。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2万件,监督撤案2.4万件,同
比分别上升34%和58.4%。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万人、追加起
诉2.9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8万人、不起诉4.1万人。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同比上升7.2%。对“张玉环故意杀人
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
纠,建议改判无罪。同时,制发错案责任追究意见,对近年来已纠正重大错案逐一
启动问责程序。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
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
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以此自查自纠,3案29名检察人员
被严肃追责。创新落实巡回检察制度,直接组织对3所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推
进常态化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纠正了一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河南检察机关
在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某监狱一度监管秩序混乱,对7名监管人员立案侦查,同时
严肃追究6名派驻检察人员相应责任。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
外执行不当5.1万人次,同比上升33%。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提出民事抗诉4994件,同比下降2.1%,法院已审结案件
改变率8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00件,同比上升24.2%,法院采纳率68.7%。
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3.3万
件,同比上升84.4%。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万件,同比
上升59.7%。持续深化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52
人,同比分别上升27.9%和6.5%。就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向最高人民法
院发出第五号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2件,同比上升
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8件,是2019年的2.4倍。对行政审判中违法送达、
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提出检察建议6067件,是2019年的2.2倍。对行政执行活动
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5万件,同比上升93.4%。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
转,深化专项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353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去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260件,其中,民事
公益诉讼1.4万件,行政公益诉讼13.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倍和14.4%。最高
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直接办理了一批跨区域和影响性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1.8万件,同比上升14.1%;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
决。起诉8010件,同比上升67.6%;法院审结5976件,支持起诉意见5935件。
对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2.7万件,是2019年的3.4倍。
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把民法典作为“四大检察”的重要价值指引,刑事追
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平等、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民事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以
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对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侵犯人
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万件次。妥善处理刑
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对于民事欺诈、合同纠纷案件,准确判断主观故意,
谨防违法追诉;对打着民事交易、经济纠纷幌子,实为侵财犯罪的“套路贷”等,
严格依法追诉。
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958
件,同比上升30.5%。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
制。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做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
的控辩协商。携手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同构积极、建设性检律
关系。
四、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联合开展“四
个最严”专项行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
协作机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26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
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万件。联手、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对盗窃、
破坏公共场所窨井盖行为,以破坏交通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追诉。办理涉窨井
盖刑事犯罪106件、公益诉讼424件。梳理办案中发现的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
方面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四号检察建议,该部牵头制发窨井盖管理指
导意见,促进对水电气、供暖、通信、广电等各类井盖联手共治;地方检察机关联
动落实,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17.6万处。井盖必须安全地踩在脚下。
以公开听证办好众信访。去年新收众信访92.7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
“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8%。检察机关信访总量
同比下降4.3%,重复访同比下降13.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办
理信访积案2.5万件,其中5年以上的1018件全部办结。推广河南经验,各级检
察院检察长承办多年难结案件,接访办案3.3万人次,是2019年的2.4倍。对重
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大检察官带头,四级检察院全覆
盖,组织听证2.9万件,是2019年的10.8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
督员、社区居民等参与,听证后化解率83.7%。开通听证网络直播,以公开促公正
赢公信。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
犯罪5.7万人。会同有关部门建成1029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促进询问、证据
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
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既应依法惩
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
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办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
8.3个百分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吸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国家卫健
委等推行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
彰显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
事设施等涉军犯罪381人。与有关部门制定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意见,救助
378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办理军用土地保护和军营周边环境整
治以及机场净空、舰艇航道、军事设施维护等公益诉讼151件。依法妥善办理涉港
澳台和涉侨案件。坚决严惩任何一起伤医扰医犯罪。起诉496人,在前两年大幅下
降基础上,同比再下降69.7%。高度重视特殊体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推广杭
州经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针对
“老人”出行、消费困难,开展信息无障碍公益诉讼,促请职能部门消除“数
字鸿沟”。与全国妇联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作机制。
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提高必须有的违法代价。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
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针对网络侵权多发、个人维权困难,抓住两男子偷拍
取快递女子并在网上造谣其出轨的典型案例,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
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自诉转公诉。此类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案,
司法机关应担追诉之责,不能让受害人畏难维权。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
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指导广东、陕西、宁夏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
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督促落实从业禁止。赚“黑心钱”必须重惩重罚,做实不敢
犯、促进不能犯。对严重损害众获得感的犯罪,案值不大亦须坚决惩治。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发布
《“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重在把问题
的本质、要害准,从源头整改。修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制定公益诉讼办
案规范,严格依法履职。发布指导性案例9批34件、典型案例81批525件,要求
强制检索、参照办案。
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发布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
评价指标,惠及众、减少讼累。2020年刑事检察“案-件比”1:1.43,“件”
同比下降0.44,压减了41.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统计中的“案件”。延长审查
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分别下降57%和42.6%;自行补充侦查4.8万件,是
2019年的23.5倍;不捕不诉率进一步上升,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则下降
40.2%,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抓住落实“三个规定”不放,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
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在2019年四级检察院全面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基础
上,建立网上填报系统,定期通报、随机抽查。全年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
67763件,是前两年总数的5.8倍。发生司法腐败案件,均倒查记录报告情况。自
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4人在内的
1318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上升2.2%。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
任142人,同比上升20.3%;检察官589人,同比下降14.3%;发生在检察办案活
动中的629人,同比下降13.5%。履行主体责任自行查纠的予以肯定,被动查处的
依纪问责。
坚持不懈服务基层、打牢基础。研究制定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5条意见。
省级检察院梳理出129个工作滞后基层检察院,市级以上检察院班子成员定点联
系、精准帮扶。全面推开东中西部检察院结对共建,健全跨市、县检察人员互派交
流机制。统筹规划、务实推进检察对口援助,促进新疆、西藏、青海等地检察工作
高质量发展。研发运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助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更
优。实行案件序号终身制,无论经历多少层级、环节,一号到底,让检察办案能回
溯、司法责任可落实。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邀请1080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视
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系统梳理代表委员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
4236条意见建议,落实在日常工作。代表委员提出的204件书面建议、57件提案
全部办结回复,连续三年邀请代表委员评选建议提案优秀答复文稿。继续走访各民
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去年上门征集的71条建议全部落实。自觉接受履职制
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439人。对
判决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评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级检察院同步举办网上
线下检察开放日,接受监督不因疫情“打折”。
2021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宏伟蓝图,检察事业
开启新的征程。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根本指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社会主义思想;总体要求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让人民
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本布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战略支点是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总体目
标是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是中国共
产党百年华诞。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国
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检察人要更加自觉担当作为,肩负起新
的历史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持续稳进,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精准治理影响国家安
全、社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
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强
化监督办案,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
治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促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
平。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从严惩治危害
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加
强涉海案件诉讼衔接,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安全。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
资、大中小微企业;积极、稳慎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做好依法不捕、不
诉、不判实刑的“后半篇文章”。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加强
案例指导和司法解释工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
内统一市场,更好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惩治涉军犯罪,加强涉军公益诉讼,助力
强军兴军。行使司法主权,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利益和中国公民安全利益。
第二,狠抓落实,切实增强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深入贯彻中央全面
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
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民法典要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
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
制措施多用、用好。促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减刑、假
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既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应减不
减、该放不放。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双向衔接,依法追诉犯罪同时,对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主管部门行政处
罚。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
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常态
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用
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第三,努力提升,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深入开展习近平
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基本、基础和常规做起,
从基层抓起,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司
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管理。强化素质能力建
设,推动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共同法
治理念。抓实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
反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之马,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
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8:20: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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