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工作量考核暂行
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义务
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2009】48号)规定,为落实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
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
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
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
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 实施对象:
全校2012年9月1日起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 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
求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3.向一线骨干教师、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师德、能、勤、绩的考核,以及
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2.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继松
副组长:向开和 谭明富
成 员:邓 智 龚 平 黄紫权 黄碧权 刘 渊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凡是有编制的在岗的教师均可获得基础性绩效工资。基
础性绩效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湖北
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2009】48号)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我校教师
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四块发放:班主任津贴、巩固率、工作量和学生成绩。四块的投入分别
是: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每班投入1000元;巩固率每学期每人投入200元;工作量每学期每
人投入600元;学生成绩每学期每人投入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按本年度在我校
工作时间核算后发放到每个教师头上(省招教师根据相关文件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
度发放。
1、班主任津贴:见《班主任考评方案》。
2、巩固率:语、数、外老师每班投入100元,理、化老师每班投入60元,政、史、
地、生老师每班投入50元,七年级音乐和体育老师每班投入30元,八、九年级音乐和信息、
美术老师每班投入10元。多余部分作基本奖。以年报数为基础,秋季每班流失一人视为巩
固率达标,第二学期流失两人(含第一学期流失的学生)视为巩固率达标,巩固率达标后不
扣发该项奖。否则扣去每班投入的巩固率奖。所扣部分计入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总额。
计算巩固率时,各班秋季年报学生数减去本学期只办理学籍档案而未在我校就读的学
生、办理了休学转学手续的学生、死亡学生人数。
3、工作量:每人每学期600元的奖金之和除以所有教师的工作量总和再乘以每个教师
的工作量,得出该教师的工作量奖。
4、学生成绩奖:
(1)考核人数:七年级总分前100名(各班平均20人);八年级总分前90名(各班平
均15人);九年级总分前60名(各班平均10人),末尾出现并列名次全部计入考核。
(2)考核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
(3)考核金额:语文、数学、英语每班投入300元;物理、化学每班投入200元;政
治、历史、地理、生物每班投入150元;体育每班投入100元。音乐、美术、信息和其他非
教学人员圆满完成任务后得基本奖,不足班额基本奖不动。
(4)考核办法:各年级考核学科单科总奖金除以年级单科考核学生单科总分,再乘以
每班考核学生单科总分,即得该班科任教师所得奖金,带多班者的奖金为各班奖金之和。
五、工作量考核
1.教师个人的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学期学校安排的具体工作进行核定,工作量以节数为
单位。
2.考核时按学期总工作量实施考核,即学期总节数(每学期按20个小周计算)。
3.考核方法:
(1)由教务处计算出全校教师个人学期平均工作量;
(2)本学期分差提高到0.5分,按20个周计算,即每节等于0.5÷20=0.025分;
(3)工作量考核基础分10分。教师个人超平均工作量节数乘0.025即得到超工作量加
分;不足平均工作量的,所差节数乘0.025即为扣分。超过或者所差的节数,有多少算多少。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5:35: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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