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流程十个步骤
涉及农村土地征收,拆迁方需要完成以下四个流程,否则将容易涉嫌程序违法
违规;
1、发布征地公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
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
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
偿范围;
律师提醒: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
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
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
2、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
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
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归档上报;
律师提醒: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听证是公民很重要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在拆迁
中,被征收拆迁人更应该着重行使权利;很多农民因为不知道或是不注重听证的
权利,才让自己的房屋上利益糊里糊涂被侵占了;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
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
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
报;
律师提醒:这里就开始涉及到被征收拆迁农民要签字的地方了;对于土地及
其地上符着物的登记是对后期确定拆迁补偿的一个重要参考,这个环节农民在签
字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保证所登记造册的每一个字都与事实相符,切记不
要出现“空白协议”的情况;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
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
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律师提醒:公告以及后面的相关方案,是拆迁行政机构实施拆迁行动的依据;
也就是说拆迁行政单位的一切拆迁行为都要围绕着公告和方案展开;这也会是拆
迁维权的重要依据,被拆迁的农民首先一定要对公告有专业和深入的理解,其次
就是无论是公告还是方案,一定要留有备份最好能有原件,以备后期作证据使用;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
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
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
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
案进行修改;
律师提醒:这是关系到被拆迁人切实利益最重要的环节;该环节适用到被拆
迁者个人身上,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对自己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价值有个
整体的把握;再者,就是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听证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在整
个拆迁过程中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维权措施;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
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
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
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
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希望对各被拆迁农民有帮助作用;
杨再坤律师简介,男,1981年生人,资深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大型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金葵花资本、北京
高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高管,主管风控法务,具有丰富金融、法务、风控实务经
验,后专职于律师事务所,先后任职于广大律师事务所、海科律师事务所等并担任
高级合伙人, 2017年组建杨再坤律师团全国企业拆迁维权中心,并担任首席律师,
团队成员主要来之北大、法大、人大等着名高校,成员履历涵盖公安、法院、检
查院、政府法制办、大型金融集团高层等,全国范围先后办理数百大型法律案件,
尤其在征地拆迁、房产、行政诉讼、集团民商事和金融疑难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经
验,能够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整套解决方案;
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理论素养,先后编写多本实务书如行政案件
操作规程、拆迁实务和案例评析、拆迁500问;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4:11: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1477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