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规定(全文)
交通法规新规定2022(全文)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
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HYPERLIK"/topic2022/最新交通法规/"o"最新交通法规"最新交通
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
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HYPERLIK"/topic2022/最新交通法/"o"最新交通法"最新交通法规
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22年
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
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2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记分:(是摄录
)1、闯红灯,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200元。3、
HYPERLIK"/topics/weifjzbx/"o"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止
标线行驶,100元。4、超速行车,200元。5、机动车走
HYPERLIK"/topic2022/非机动车/"o"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车道,
100元。6、逆行,200元。7、违停车,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
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
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
成HYPERLIK"/topic2022/jtsghty/"o"交通事故后逃逸"交通事故后逃
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
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
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
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
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
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HYPERLIK"/tiaoli/"o"道路
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HYPERLIK"/tiaoli/"o"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
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
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
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
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
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
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
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
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
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
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
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
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
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力:无红绿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
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
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
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
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
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
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
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
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
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
HYPERLIK"/jiaotongshigu/"o"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HYPERLIK"/topic2022/醉酒驾驶/"o"醉酒驾驶"醉酒
驾驶机动车发生HYPERLIK"/topic2022/zdjtsg/"o"重大交通事故"重大
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
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三条?初次申领
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
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
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
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
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
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
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
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分记录;(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
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
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
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在暂住地可以申
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
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第十五条?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第十六
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
申请:
(一)在HYPERLIK"/topic2022/户籍所在地/"o"户籍所在地"户籍
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
请。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
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
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
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
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
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
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
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持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
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
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
执行;(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
译文本。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十二条?机
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
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
三”)。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
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第二十四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
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二十五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
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
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
情况处置;(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
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
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
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四)轮
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确定。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第二十六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
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
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
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
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
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
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
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
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
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
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
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
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第二十七条?科目三安全文
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
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
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
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三十四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
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
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
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第三十五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
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
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
试不合格。第三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
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
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
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驾驶技能准
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
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第三十八条?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颁发的考试员证书。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
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
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
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每个科目的考试成
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第
三十九条?考试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
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不得减少考试
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得参与或者变相
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的
财物。第四十条?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配置以及考
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
场秩序,对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考试场
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考试员数量等实际情况,核定每个考试场、每
个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第四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每周通过计算机
系统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
人考试监管系统,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
进行监控、分析,及时查处、通报发现的问题。车辆管理所存在为未经考
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
务情形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该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
务或者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业务。第四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应当
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
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第四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
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车辆管理所考试员考试质量
情况、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直辖市、设区
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
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
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
主管部门。第四十五条?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
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倒查车辆管理
所考试、发证情况,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
死亡1至2人的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
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责任倒查。直辖市、设区的市
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
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
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
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四十六条?申
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
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
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
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
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
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
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
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
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
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
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
交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凭证。第五十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
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
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
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
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
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
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凭证。机动
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
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
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填写
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
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
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
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
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
合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
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
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
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五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
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
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
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第八十三条国家之间对机动车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理。国家之间签订有关协定涉及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协定执行。第八十
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
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第八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的式样、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执行。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式样
由公安部规定。第八十六条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另行规定。拖拉机
驾驶证式样、规格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
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
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
HYPERLIK"/topics/zhanzhuzheng/"o"暂住证"暂住证明;2、现役军人
(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
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
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
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
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
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
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
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
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
暂住证明;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
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
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
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住址是指:
1、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
住址;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
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
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3、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
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4、外国驻华使馆、领
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
件记载的地址。(三)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
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八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在内。
本规定所称“一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
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第八十九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
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机动
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和2022年12月7日发
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
令第11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生效后,公安部以前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
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附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附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准驾车型代号准驾的车辆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
车型大型客车A1大型载客汽车A3、B1、B2、C1、C2、C3、C4、M牵引车
A2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B1、B2、C1、C2、C3、C4、M城市公
交车A3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C1、C2、C3、C4中型客车B1中型
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C1、C2、C3、
C4、M大型货车B2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小型汽
车C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
业车C2、C3、C4小型自动挡汽车C2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
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C4三轮
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
客汽车(只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D发动
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E、F普通
二轮摩托车E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
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F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
于50km/h的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无轨
电车?有轨电车P有轨电车?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1:25: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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