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
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
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
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
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公务员工资套改实施办法
1、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
套改年限确定。
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
以2006年6月30目的职务为准。2006年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
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
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4、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
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
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
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
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
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
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
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
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
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
计算。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
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
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
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
制计算。
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期间、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年
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
6、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7、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
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
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人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
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
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
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
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8、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
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
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
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
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
的工资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已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如所任职务
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可
按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套改
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后可执行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工资待遇的人员,
按任职年限5年以下进行套改。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之“三步走”
第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国际上,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均包含养老部分。而过去我国
公职人员薪酬中关于养老的项目并不统一,甚至没有明确的支出比
例。这不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刘春说。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
贴补贴和奖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也分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和津贴补贴。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
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
“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
30%,其余70%为各种津补贴。不合理的工资结构,不利于充分发挥
基本工资的作用,也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全国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苏海南认为。
提高基本工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
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中。“本次工资
调整将‘两手并施’,通过津补贴和基本工资的‘此消彼长’,实现工
资结构的优化。这同时也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津补贴、规范分配秩序的
过程。”苏海南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曾在新闻发布会上
表示,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
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
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第二步,推进与工资制度相关的其他制度建设。
在这方面,多项改革已有部署。比如养老改革。“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是养老并轨“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基本思路中最吸引眼球的一条。李忠表示,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
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
件,是此轮工资调整的主要特点之一。
再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
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的意见》,全国县以下机关将陆续实施这项改革。据本刊了
解,这项改革2015年还将在地市一级展开试点。
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
工资制度,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在实际情况中,
职务在公务员工资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汪玉凯指出,职务不仅影响
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同时各地规定的津补贴数额也往往与其挂钩,
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创造一个当官不当官都能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晋升的‘双通
道’,让那些虽未当官但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所做贡献多的一
般公务员,能够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是此轮工资改革
的任务之一。”苏海南说。
事业单位亦是如此。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
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年7月1日,《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为其
人员工资调整提供了有利契机和人事制度上的法制保障。二者可谓互
为配套、互相促进。”汪玉凯表示。
又如,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的机关事业
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行动。李忠表示,没有完成这项治理不能
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严格的编制和人事管理纪
律是完善工资制度的基础。在涨工资前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能
够避免国家花更多的钱养闲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说。
第三步,建立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对工资的动态管
理。
“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形成严格的工资调整机制,近十
年没有调整基本工资的做法在国际上是少有的。”汪玉凯指出。“建立
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就是要改变工资调整无规律的现况,使公职
人员工资水平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以及物价变
动等因素及时调整。”苏海南表示。
“根据预算法和公务员法,我国对公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
‘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公共财政收入情况和生活成本变动情况,
工资可能是涨,也可能是降。”刘春说,“所以这次‘涨工资’正是‘依
法办事’。既然是动态管理,该调整的不调,是不守法;不该调的乱涨,
也是违法。”
国务院下发机关事业单位涨薪3方案:
对象:公务员
范津贴补贴被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以后:
1、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
元—5250元;
2、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3020元分别
提高到810元—6135元
3、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
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
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
元—3810元
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
—3770元
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
元
薪级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
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对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
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
学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
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
省部级副职1140元
厅局级正职900元
厅局级副职730元
县处级正职570元
县处级副职480元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
厅局级700元
县处级460元
乡科级350元
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
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
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
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
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
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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