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怎么计算
东莞失业保险⾦计算
东莞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及⼀次性失业⽣活补助等。影响失业⾦及⼀次性失业⽣活补助⾦额多少因素主要有
发放标准、领取期限、缴纳期限等等。下⾯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下东莞失业保险待遇分别是如何计算,怎么计算。
失业保险⾦按⽉领取
领取期限:缴费年限⼀⾄四年的,每满⼀年,领⼀个⽉;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就增加⼀个⽉;
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
发放标准:按照本市最低⼯资的80%发放(现⾏东莞最底⼯资标准为1310元/⽉)。
【事件】:唐⼥⼠,东莞本地⼈,已经参加⼯作3年了,失业保险也已经整整缴纳3年了。但是因为某原因,公司
不与其续签合同,所以唐⼥⼠失业了。像唐⼥⼠这样情形可以领取多少失业⾦?
【计算】:唐⼥⼠东莞户籍,且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主动辞职,所以唐⼥⼠可以申请按⽉领取失业保险
⾦。因其社保缴费年限为3年,按照规定缴费年限⼀⾄四年的,每满⼀年,领⼀个⽉,所以唐⼥⼠可以领取3个⽉的失
业⾦。计算⾦额如下:1310X80%X3=3144元。
⼀次性失业⽣活补助
领取期限:⼀次性计发,根据缴费时间来计算。
发放标准:以2003年7⽉为界,2003年7⽉之前每缴费满⼀年,计发失业前⽉平均缴费⼯资的23%计发;2003年7
⽉之后每缴费满⼀年,计发失业前⽉平均缴费⼯资的16%计发。剩余不满⼀年的缴费⽉数与2003年7⽉后的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
【事件】:李-⼩,湖南长沙⼈,2008年来到东莞⼯作。公司⼀直帮其缴纳失业保险,⾄今5年了,其⽉平均⼯
资为5000元。现在李-⼩正在办理养⽼保险关系转移⼿续,并申领⼀次性失业保险⽣活补助。那么李-⼩可以领取
多少⾦额⼀次性失业⽣活补助呢?
【计算】:按照规定东莞户籍⼈员可以按⽉领取失业⾦,但是⾮东莞户籍⼈员只能申领⼀次性失业⽣活补助。
李-⼩湖南长沙户籍,所以不能领取失业⾦只能领取⼀次性失业⽣活补助。按照规定2003年7⽉之后每缴费满⼀年,
计发失业前⽉平均缴费⼯资的16%计发。李-⼩于2008年开始缴纳社保,已经缴纳了5年的失业保险费⽤,其⼀次性
失业⽣活补助费⽤计算⾦额如下:5000X16%X5=4000元。
再次失业待遇计算
领取期限:核定领取待遇的期限可与上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期限前后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
其中,缴费不满⼀年再次失业的只能领取上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待遇期限。
发放标准:本市最低⼯资80%(东莞最底⼯资标准为1310元/⽉)
【事件】:李-⼩,东莞莞城⼈,之前已经失业⼀次,按照规定可以领取4个⽉失业保险⾦,但是李-⼩2个⽉
后就到了⼯作,所以只领取了两个⽉失业保险⾦。这⽉李-⼩⼜失业了,距离上次失业只有半年,请问这次李-⼩
可以领取⼏个⽉的失业保险⾦?再次失业待遇如何计算?
【计算】:按照东莞社保政策规定缴费不满⼀年再次失业的只能领取上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待遇期限。所以李-
⼩只能领取上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待遇期限。计算⾦额如下:1310X80%X2=2096元。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3:10: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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