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规定参考

更新时间:2024-11-06 08:08:0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四级成绩查询 身份证)

失业保险金规定参考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

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

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

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月,最低

不得低于975/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

保险金:

1.根据规定参与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根据规定履行缴

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

险金期间,根据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根据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

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1

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相关问题:

问:公司在给我缴纳公积金期间,公司能随便停缴吗?〔公积

金正在用来还贷款〕

答:假如您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间并由企业发放劳动酬劳,企业

必需依法为您缴纳,不能随便停缴;如企业随便违法停缴,可以和您

所在企业协商或向社保经办部门投诉反映,社保经办部门将依法进行

处理。

问:今年我的医疗账户被扣了23元,请问这是扣的什么钱?

答:园区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外,还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年

的保费年初从参保人员医疗账户中抵扣。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每人

23元。参保人员当年度内〔当年11日到1231日〕在医保定

点医院和公立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自负和自费医疗

费用累计超6000元的,就可享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再补偿。

问:我的退休金不想发在市民卡上,可以吗?应当怎么办?

答:退休金除了发放到市民卡上之外,还可以通过银行卡绑定

2

的形式发放至您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通过绑定银行卡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需先到银行办理银行

卡绑定手续,绑定胜利后每月领取时直接使用绑定过的银行卡在该行

或者任意的银联ATM机上自助领取。假如退休人员将来需要变更绑定

银行的,必需先到原绑定银行办理解绑手续后,再到其他指定银行办

理绑定手续。

目前可以办理园区退休人员养老金绑定银行卡发放的银行有

以下六家: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浦发银行。退休人员可

持以上六家银行发行的借记卡〔目前不支持存折〕在苏州工业园区、

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所属的任意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绑

定或解绑手续。

问:我1月到12月在园区参保,1月到12月在上海参保,如

今回园区上班,但离退休还有7年,户籍安徽的,当时园区的社保没

有办转到上海的手续。请问如今能把上海的社保转到园区吗?

答: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第五条规定:1月后,首次在园区参保,非园

区户口,离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0年者,建立临时账户,其他地区社

保不行转入园区。

您首次参保时间为1月且当时关系并未转出园区,为一般账户,

在本次参保时,为在原账户续保,账户类型不变更,仍为一般账户,

可以接受区外转入。

问:想问下户口在园区,在市区缴养老保险,到时在哪里退休?

3

请有关领导具体解答一下,感谢!

答:假如你始终在市区缴费至退休年龄,假如在苏州市区缴费

十年以上,你这样的状况应当在苏州市区办理退休;假如你在苏州市

区缴纳不满十年,其他地区也均不满十年,详细根据国家规定依据实

际缴费年限来确定其养老待遇领取地。

拓展

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

有亲密关系。连续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两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金三个月;缴费两年到三年的,可以领取六个月;缴费三年到四年的

可以领取九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相关学问: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

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其次,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

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缘由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

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终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情愿接受关

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

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失业登记表(2)公司致社保局

4

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

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与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

下岗证。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

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关于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

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头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劳动者能够领取多少的失业保险金是与其缴纳失业保险

费的年限有关的,一般来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越长,领取到的

失业保险金也就越多,但领取时限对多不能超过24个月。更多失业

保险金的学问,欢迎你到网站了解。

必备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

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

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

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办理部门: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金领取对象:

1、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

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5

(1) 根据规定参与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根据规定履行

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情愿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详细包括以下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供应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

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

时间劳动酬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商定的工

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格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6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

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

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供应该表格)

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削减受理凭证或供应

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削减手续,但由于结算

缘由,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供应)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

机构。

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

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与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

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

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

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

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

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无正值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

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

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赐予

保存。

(2)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准时到失业保险征

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

7

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员需供应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与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供应劳动

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

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的相关资料7日内核

定完毕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申报资料7日后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

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财务管理部(中河中路

242号劳动大楼409)办理失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

被保险人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

险金?

答:〔一〕根据规定参与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根据规

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

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

8

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依据什么确定的?

答: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

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

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

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

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根据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

业保险金的方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24个月。

问:在哪些状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按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

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信任这是许多人都很关怀,但是,

却不太了解的学问。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

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在劳动年龄以内有

9

劳动力量,由于非自愿缘由失去工作的人员所赐予的社会保障。是五

险之一,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按时缴纳足额的失业保险的

职工在失业后,满意申领失业金的前提下可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

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什么?失业保险金怎

么计算?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依据失业金领取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

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可以得知,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与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有关。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

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例如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按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依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13

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

取标准的80%

例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确定从41日起,

按以下标准激发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小于

35岁的失业人员。第112个月为每月445元,第1324个月为

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大于等于35岁,或

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5年的、小于45岁的失业人员第112个月

为每月500元,1324个月为每月41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

10

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的、大于等于45岁,

或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112个月为每月550元,

1324个月为每月44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

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根据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并有求职要求。该细则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从事有劳动酬劳的工作;

应制服兵役;

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11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

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

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

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

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法定休息日

顺延)必需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处

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

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全部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托付清远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的时间是工商

银行统一于每月最终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

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

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4

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

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

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

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逐月计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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