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2022一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
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
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
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
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
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
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
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
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
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
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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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
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
报酬_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
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
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
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
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
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
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
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
在生前住院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
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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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
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
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
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
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
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
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
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
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
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残疾赔偿金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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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
害性质的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职工发生工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
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
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
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
能自理部分。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
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
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
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
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
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
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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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
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
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
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
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
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
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
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
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
的按照5年计算。”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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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
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
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
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
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
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
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
后续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
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
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
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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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
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_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_(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_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
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
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
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
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
计算。”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有哪些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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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
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等等
常见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
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
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
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
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
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有哪些种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
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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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
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
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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