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更新时间:2024-11-06 08:09:4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韩语的谐音)

2022年长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长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长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22年长春交强险赔偿主要项目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

复费、护理费、后续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

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

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长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长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2年长春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大致有以

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

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

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1 8

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

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按法定劳动年

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

3、护理费用:

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

(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或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

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

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

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50%,大部分(2)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

(5项中的1)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按365/年计

8、残疾赔偿金

1级伤残按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2-10级伤残的按等级比例相

2 8

应按90%-10%递减。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

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当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不仅受害

人本人遭受了直接侵害,而且在受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的时候,因受害人已经全部或部分无法履

行该扶养义务,所以享有被扶养权利的该第三人也必然遭受损害,此种损害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相

当因果关系,自然也应由加害人或其他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种损害的赔偿在我国法律上称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

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

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

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

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3、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包括车辆、财物、道路、设施和

牲畜等。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财物损失的赔偿,根据《民

3 8

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财物损失的赔偿,是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

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

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因此,对交通事故财物损失,应当首先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承担责任,

如果财产不能修复的,再折价赔偿。所谓折价赔偿,就是按照被损坏财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果原物的价值全部丧失的,以原物的原有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原物恢复原状后,价值减少的,则要计算

出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14、车辆减值损失

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这样的就造成

了其价值的减损。

15、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

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

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根据《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

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

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

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16、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项因素,由法官自

由裁量。具体可参照伤残等级予以量化:10级伤残3000-5000元,每增1个伤残等级加3000-5000

4 8

元,1级伤残或死亡30000-50000元。还应当按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综合考虑受害人的过错程度

等因素予以酌减,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受损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予以裁量。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022年长春交强险赔偿参考数据: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929/;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343/;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593/;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67/;

()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45573/年。

()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21284;

采矿业:45609;

制造业:41570;

电力、热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3574;

建筑业:40477;

5 8

批发和零售业:3239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182;

住宿和餐饮业:3364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9068;

金融业:77086;

房地产业:4795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13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655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71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771;

教育:55101;

卫生和社会工作:5428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399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1537元。

【长春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长春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2年长春交强险赔偿计算公式

()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6 8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

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

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

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

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

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

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

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

摊。

7 8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

赔偿限额)]

注:①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

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8 8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6:53: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1234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