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双薪”将统一合并计税
年底双薪将统一合并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停止了此前执行的双
薪制计税法,并对分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董事费,以及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类别的个人转让
离婚析产房屋所得收入涉及的个税征收条款,进行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范。新规1双薪
纳税将增加《通知》中对广大工薪阶层影响颇深的一项规定,是原有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停
止执行。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介绍,目前很多公司实行一年发放13个月
工资的薪酬制度(即12+1),按照之前双薪制计税方法,纳税人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
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第13个月工资同以往12个月一样,单独
纳税。但是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后,第13个月工资将合并计入第12个月工资,按照
累进制的计税方法,一次性缴税。这必然会大幅度提高员工最后一个月份的纳税额。刘桓
表示。由于很多公司将第13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发放,这一新规无疑意味着日后工薪族
的年底绩效奖金在一定程度上缩水。新规2董事费并入工资征税国税总局还表示,个人在
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
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少公司的高管同时兼任董事
或监事,这种情况如何纳税,以前税法中的表述比较模糊。这一规定将缴纳的方式变得更
为严格和明确了。刘桓表示。事实上,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单独征收的话,按
照税法其最高一级的税率为20%。而按照新的规定并入工资后,这部分收入也将一同并入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款项,从而必须按照45%的最高税率标准缴纳。新规推出后,无疑会
提高这些高收入体的个税缴纳额度。刘桓解释道。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6:26: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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