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证明

更新时间:2024-11-06 11:05:4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世界幸福国家排行)

一般纳税人证明

一般纳税人证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

纳税人资格认定。

()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生产

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

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50万元及以上的;

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

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

上。

()除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

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除国家税务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XXX市国税局办税公开指南》,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

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

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

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

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的一项管理活动。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查验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

办结。

四、办理部门

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全市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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