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证明
一般纳税人证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
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生产
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
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
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
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
上。
(二)除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
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除国家税务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XXX市国税局办税公开指南》,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
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
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
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
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的一项管理活动。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查验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
办结。
四、办理部门
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全市通办)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5:40: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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