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来了!全国律协明确“先上岗、再考证”五⼤事项
5⽉19⽇,全国律协就做好律师⾏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作下发通知,细化申请律师执
业“先实习、再考证”的政策措施。
5⽉19⽇,全国律协就做好律师⾏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作下发通知,细化申请律师执
业“先实习、再考证”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4⽉21⽇,⼈社部、司法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
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相关链接:实习律师不需要通过法考!可“先上岗、再考证”!)
全国律协要求各地律协提⾼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七部门《通知》的⾃觉性和责任感;准确把握七部门《通知》
要求,细化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精⼼做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的
组织实施⼯作。
五个明确
☑ 适⽤对象
“先实习、再考证”政策措施适⽤于七部门《通知》发布后申请实习登记的2020届⾼校毕业⽣,以及2018、 2019 届尚未
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
☑ 适⽤时限
“先实习、再考证”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为⼀年,⾃七部门《通知》印发之⽇起计算。
☑ 实习登记条件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校毕业⽣申请实习的,除⽆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外,仍应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律
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管理规则》及各省(区、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应符合
《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实习与考证的衔接
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起⼀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超过⼀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考核。
☑ 明确启动时限
尚未启动申请律师执业实施“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省(区、市)律师协会,要及时启动,尽快制定出台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律师协会要把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作为当前形势下的⼀项重要⼯作来抓。积
极做好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政策宣传⼯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七部门《通知》要求在律师⾏业
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引导律师事务所积极履⾏社会责任,做好接收符合条件的⾼校毕业⽣实习的相关⼯作。同时,指
导、监督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落实好实习⼈员的各项待遇保障,积极为实习⼈员考证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申请律师
执业⼈员实习管理规则》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校毕业⽣及时办理实习登记,认真组织好实习⼈员的培训和考核⼯作,
确保实习⼯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此前,北京、江西等地已出台细则。北京律协明确,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实习期满,经市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超过
⼀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由市律师协会重新考核;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申请
律师执业实习⼈员应当重新实习。
北京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近⽇,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实
习“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北京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作出规范。
⼀、适⽤对象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聚焦解决⾼校毕业⽣就业问题,阶段性措施主要适⽤于2020届⾼校毕业⽣,以及
2018届、2019届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符合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
件和本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以下简称“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
不符合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本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或者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已经落
实⼯作单位的,不得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登记。
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管理实施细
则》的规定和要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登记。
⼆、接收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师
接收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管理实施
细则》(具体⽂件见市律师协会⽹站)规定的条件。
接收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
三、申请律师执业实习
(⼀)实习登记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应当通过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
规定办理申请实习登记。
律师事务所除按《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本⼈签字、律
事务所盖章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
(⼆)实习管理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实习期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
印件,随即转⼊正常实习。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实习期满,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试考核后的⼀个⽉内主动将实习证交律师事
务所保管,律师事务所不得再指派其以实习律师的⾝份办理法律事务。
(三)实习考核后有关⼯作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实习期满,经市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超过⼀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由市律师协会重新
考核;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应当重新实习。
四、集中培训和⾯试考核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合理安排时间按规定程序
报名参加集中培训。
实习期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具体⽂件见市律师协会⽹
站)的规定,向市律师协会申报⾯试考核,市律师协会分批安排参加⾯试考核。
五、报考法律职业资格
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师,应当⿎励和⽀持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
妥善、合理安排其实习和学习。
六、申请律师执业许可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实习期满经市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起⼀
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区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申请。
七、保障措施
(⼀)各区司法局、律师协会要⾼度重视,提⾼政治站位,精⼼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让⼴⼤⾼校毕业⽣和社会公
众充分了解政策要求,明⽩该措施是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阶段性措施,不是降低执业的申请标准和实习标准。市局、市
律师协会各相关部门将加强联系沟通,及时解决⼯作中遇到的问题。
(⼆)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件精神,精准把握政策,结合本所实际,促进政策落实落地。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
⼈员的管理,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品⾏的动态审查,教育其正确履⾏职责。对有提供虚假材料、疏于对实习⼈
员教育管理等问题的,将按照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和⾏业规范给予惩处。
(三)拟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应当提前了解相关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运⾏状况,如实向律师事务所说明相关情况、提
交有关材料。
(四)本通知有关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集中培训和⾯试考核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员实
习管理实施细则》《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执⾏;所需表格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官⽅⽹站(⾸都律师
⽹)“会员办事”栏下载。
(五)本通知⾃印发之⽇起执⾏,有效期限⼀年。根据疫情防控、促进就业等新政策适时调整。
江西
4⽉28⽇,江西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 “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的通知》,就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提出,对于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校毕业⽣,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向省内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提
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由所属设区市律师协会审核登记,颁发《实习证》,即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申请实
习的⾼校毕业⽣应符合司法部《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报名条件中的⼈员。
《通知》明确,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实习满⼀年,完成了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后,可于三年内参
加省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当年毕业的⾼校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可在实习期间参加集中培训)并接受
律师协会的实习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起⼀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
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通知》指出,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进⾏实习登记所需申报材料由省律师协会制定,集中培训、实务训练和实习考
核等按照省律师协会规定执⾏。
《通知》要求,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与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签订实习协议,加强对实习⼈员的业务指导,并为
实习⼈员提供必要的⼯作条件和⼀定的⽣活保障。⿎励律师事务所在实习⼈员实习期满后,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
事辅助⼯作。
《通知》强调,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如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应主动将实习证交由律师事务所
保管,律师事务所不得再指派实习⼈员以实习律师的⾝份办理法律事务。根据通知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申请律师执
业的,应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执业条件。
近⽇,江西省律师协会出台《申领<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证>规范指引》,对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先上岗、再考
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员申领律师实习证有关事宜分别做出细化规定。
《指引》规定,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的⼈员,需联系省内⼀家有接收实习⼈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
收其实习,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律师事务所为其指定实习指导⽼师。兼职实习⼈员(从事法学研究和教
学的⼯作⼈员)单位需出具同意申请兼职的证明。公职公司律师需提交省司法厅批准其单位成⽴公职律师办公室或公司
律师事务部的⽂件复印件。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校毕业⽣,在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的同时,要向律师协会提交相关申请律师
执业实习材料,已取得毕业证的申请⼈,需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及⼈事档案存放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申请⼈,需提供学
信⽹的学籍证明及学⽣证复印件。⾮实习地户籍申请律师实习⼈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正
在办理其居住证的回执。对于有⼯作经历的或在校学⽣,需对离职或在校作出相关经历真实性的书⾯承诺。.
《指引》明确,律师协会需在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起⼆⼗⽇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准予登
记,并颁发《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告知申请实习⼈员和拟接
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不准予实习登记的理由。
申领《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证》规范指引
(已取得资格证类型)
⼀、申请对象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的⼈员
⼆、申请实习⼈员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
(五)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六)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七)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三、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流程
(⼀)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
1.联系省内⼀家有接收实习⼈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其实习;
2.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律师事务所为其指定实习指导⽼师。
(⼆)向律师协会提交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证所需材料
1.《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备案申请表》;
2.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与备案页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份证正反⾯复印件,⾮实习地户籍⼈员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正在办理其居住证的回
4.⾝份证正反⾯复印件,⾮实习地户籍⼈员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正在办理其居住证的回
执;
5.提供本⼈提交的所有申请实习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的书⾯承诺书;
6.⼈事档案存放证明;
7.兼职实习⼈员(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的⼯作⼈员)单位出具同意申请兼职的证明;
8.公职公司律师需提交江西省司法厅批准其单位成⽴公职律师办公室或公司律师事务部的⽂件复印件;
9.有⼯作经历的或在校学⽣需对离职或在校作出相关经历真实性的书⾯承诺;
10.近期⼩⼆⼨蓝底免冠照⽚两张;
11.省律师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审核发证
律师协会在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起⼆⼗⽇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准予登记,并颁发《申请
律师执业⼈员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告知申请实习⼈员和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
务所不准予实习登记的理由。
五、其他事项
(⼀)实习⼈员在实习期达6个⽉之后及时报名参加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全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集中培训。
(⼆)实习⼈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管理规则》《江西省申请律师执业⼈员
实习管理细则(试⾏)》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服从教育管理。
申领《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证》规范指引
(“先上岗、再考证”类型)
⼀、申请对象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校毕业⽣。
⼆、申请实习⼈员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
(四)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符合司法部《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流程
(⼀)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
(⼀)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
1.联系省内⼀家有接收实习⼈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其实习;
2.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律师事务所为其指定实习指导⽼师。
(⼆)向律师协会提交相关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材料
1.《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备案申请表》;
2.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已取得毕业证的申请⼈,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事档案存放证明;
4.未取得毕业证的申请⼈,需提供学信⽹的学籍证明及学⽣证复印件,可不提供存档证明;
5.⾝份证正反⾯复印件,⾮实习地户籍⼈员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正在办理其居住证的回
执;
6.提交本⼈提交的所有申请实习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的书⾯承诺书;
7.近期⼩⼆⼨蓝底免冠照⽚两张;
8.省律师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审核发证
(⼀)律师协会在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起⼆⼗⽇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准予登记,并颁发
《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告知申请实习⼈员和拟接收其实习的
律师事务所不准予实习登记的理由。
(⼆)实习证编号中实习类别统⼀为5(即实习证编号的第10位数统⼀为“5”)。
五、其他事项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员参加实习培训,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有关“先上岗、后考证”政策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定执⾏。
(三)实习⼈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员实习管理规则》《江西省申请律师执业⼈员
实习管理细则(试⾏)》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服从教育管理。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5:38: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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