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的定义
为了保证担保人的权利,担保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担保的,
这就是反担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反担保合同,明确彼此的权利
义务的。反担保是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的,那么,反担保的定义是
怎样的呢?下面,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
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
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的意义: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
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
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
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
人向债权人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
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
往会要求债务人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
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担保。现实生活中,
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
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
增多。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剂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
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
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
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
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例如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
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
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
钱偿付;
(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情况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
由债务人向保证人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搭配、榫合联结以满
足当事人的各种需要、维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担保之风险。
可见,反担保的设定,固然为本不算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
关系又增加了若干链条与环节,使得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
但反担保决非主观臆造的徒劳无益的繁琐机制,而是现实经济生活的
客观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进行学习。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4:46: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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