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协议书9篇

更新时间:2024-11-05 17:20:3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500个实名认证身份证号)

关于担保协议书9

担保协议书 1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所: 话: 真: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所: 话: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

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日始至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

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

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

数种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

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

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

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

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

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

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

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

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

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

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

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

取,共计(小写) (大写) ;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

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

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

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

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

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

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

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

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

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

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

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

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

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

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

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

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

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

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

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

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

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

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

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

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

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

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

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

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

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

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

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

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

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

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

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协议书 2

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鉴于年月日,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本金元,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物业转让给甲方作为保证乙方履行还

款义务的担保,并达成本协议,供三方共同信守和履行。

第一条 担保物

乙方用作担保的标的物如下:

第二条 产权之移转

1.基于上述物业由丙方开发建设,并合法登记在丙方名下,因此丙方须于本

协议签订后日内与甲方签订该套物业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将该物业

网签备案至甲方名下(/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

2.对于前述物业,甲方无须向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对于办理签订《商品

房买卖合同》、网签、变更登记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

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更名费用等均由丙方据实承担和支付。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追索该借款所产的所有合

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甲、乙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

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

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

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

要求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担

保物并优先受偿。

第六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等风险由丙

方承担。

第七条 担保物之处置

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偿还甲方借款的,乙、丙方一致同意甲方聘

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丙方放弃对该

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丙方也可征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

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丙方所有,

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八条 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丙方

负责承担。

第九条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

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拾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担保协议书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

______________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

方占____%

3.甲方为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银行借款________万元(合

同编号为________)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万元)提供反担

保。

二、______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

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

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__________

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4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__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__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

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

等合计__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8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

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乙方于10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

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11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12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

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

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

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五、本和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

万元还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担保协议书 5

甲方(债权人)

乙方(保证人)

丙方(承租人)

为了更详细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依据____

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甲方与乙方: 签署《 》(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乙方: 签署《 》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与乙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第四条:如出现本补充协议所担保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时,甲方有

权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而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

方直接向租户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项还清为止。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和手印:

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合同签订地:

担保协议书 6

甲方:

乙方:

股东 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担保合同》上签字,《担保合同》

是为了保证 公司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出现 公司确实不能履行还款义务,

需承担担保责任,股东 的责任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内容如下:

一、 股东虽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不承担担保责任,无需用自

有财产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 若出现需要股东 承担担保责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担,股东

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担保协议书 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

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

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

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

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

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8

保证人一旦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

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

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

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

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

是双方当事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

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

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

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

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

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

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

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

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

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

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

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

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

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

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

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

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

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

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

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

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

()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

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

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

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

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

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

的书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

()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

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定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

中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

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

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免责条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证

⑴一般保证的定期保证,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对债务人

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二点,一是债权

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债权人在

保证期间内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即可免责。

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提起诉讼,而直接向保证人主张

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断,超过6个月,保证人

免除责任。

⑵一般保证的无期保证,按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向债务人提起诉

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2、连带保证

⑴连带保证的定期保证,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请求权,即未要

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里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

规定,债权人必须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

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超过期限保证人仍可免责。

⑵连带保证的无期保证。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

责任。

()因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而免责

担保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

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同一债权,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权担

保的,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债权未受清偿时,物权担保优先于债权担保而

实现。如果债权人放弃物权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

其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一是物权担保与保证必须是针对同一债权。如果当

事人约定担保的是不同的债权,或同一债权不同部分的,不能适用。如物权担保

是主债,而保证担保的是孳息或违约金,就不能适用此规定。二是债权人放弃物

的担保必须有书面证据。三是保证人只就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范围内免除责任,

对主债的其余部分仍应承担责任。

担保协议书 9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 申请肆佰肆拾万元银行授信贷款,其中 元委托甲

方提供担保(具体数额以银行批复为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受理上述乙方委托担保申请,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

求的真实资料,并对甲方的调查核实工作予以全面配合。

二、甲方承诺在乙方配合的前提下,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为其申请银行授信

启动担保项目调查评审程序。

三、甲方按担保金额的0.2‰(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项目调查评审费用,

不足1000元的,1000元收取。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调查评审费支付给

甲方,该费用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甲方根据乙方与中国银行海丰支行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金额及期限,

甲方提供担保授信金额向乙方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基础费率为年费率 2.2 %

(百分之二点二)具体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担保协议

书约定。

五、乙方同意在贷款银行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前,按甲方提供担保授信

金额的20%(百分之二十)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理财金(具体数额以银行批复为

准)。

1)乙方债务履行期满,甲方担保责任解除,该保证金及活期存息一并退

还乙方;

2)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

或赔偿金;

3)保证金部分不计收担保费。

六、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反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签订

《抵押承诺书》承诺中国银行海丰支行作为第一抵押受偿人,甲方作为第二抵

押受偿人。

七、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该项目的运作情况及各方商业机密对外保密,

其是保费与担保方式,提款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及其代表人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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