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宝秀镇中心小学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凡是通过公安户籍系
统校验通过的学生都已生成正式学籍号(G字母开头);检验不
通过的学生则变成“身份证件号错误”问题学籍(学籍号L字母
开头)。为帮助各学校及时处理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现将问
题学籍处理有关操作说明如下:
一、 公安部校验产生的两类问题学籍类型
身份证件号错误:经公安部校验后产生的问题学籍:【公安
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不存在】是该学生在系统中的身份
证号是错误的;【公安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
配】说明该学生在公安数据库中,此身份证所登记的姓名与提交
的姓名不符。
二、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安部校验后系统提示的“身份证件号不存在”和“身份
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两种问题学籍情况,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
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1、如果因学生提供的信息有误,或学校录入错误引起的问
题学籍,则需向家长索取学生的佐证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或其他户籍证明)。学校要复印或拍照片(学生的正确信息)以
备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word文件或jpg图片)。
2、如果确认学生学籍信息(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与其
《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公安部
校验错误的,通知学生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
进一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经派出所核实后,公安系统信息与学生《户口簿》或
居民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证明材料(二
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
处理提交“佐证”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即办理回执
图片),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2)经派出所核实后,公安系统信息与学生《户口簿》或
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由派出所处理完学生户籍问题后,学生
或学生家长提供证明材料(最新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
份证办理回执),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变更”
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3、学籍系统中的操作步骤:登陆系统――[学籍管理]——[学
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变更]——
在相应栏内输入正确的信息(如下图)。
系统中,提示身份证件号
错误的,只变更身份证号和身份证件类型;提示身份证件号与姓
名不匹配的,可以变更身份证号、身份证件类型或姓名。
——上传变更材料——保存――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关于非问题学籍学生临时学籍号的说明
目前全国学籍系统中部分学校学生的学籍不是问题学籍,但
没有获得正式学籍号,这些学生的正式学籍号需下次通过公安校
验后才能分配。
系统中,或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
无身份证号的学生
证,无论身份证件号中是否填写数值(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学
生),其学籍号为临时学籍号。若学生实际拥有居民身份证号,
学校应通知学生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并在系统进行“关键数据变
更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1:38: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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