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更新时间:2024-11-06 22:28:4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清明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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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

同点与不同点

案例

张明丽、王强、崔权、李成等十人合资成立置业贸易有限公

司。公司注册资本为72万元人民币,张、王、崔、李四个大股东每

人出资15万,其他六个小股东每人出资两万。10 股东组成了公

司股东会。在股东会议上,张、王、崔、李因为出资多,故他们的意

见基本上就是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也由他们四人组成。公司成

立的头两年,经营状况较好,股东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融洽。公司成立

第三年,股东之间为与另一乡镇企业联营的问题发生了争议。四大股

东主张与乡镇企业联营,扩展业务。六个小股东则主张稳妥行事。只

要稍有盈利就行,不要冒险。按照惯例,又是四个大股东的意见成了

决定性意见。两年后,两年后,联营企业的问题逐渐暴露,经济效益

越来越差。六个小股东见联营的结果不幸被自己言中,对张、崔、王、

李的意见更大了。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公开化后,六个小股东决定退

出公司。但他们持有的不是公司的股票,而是出资证明。出资证明不

是有价证券,不能上市交易。这就给他们退出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一个小股东感叹到:“早知道退出有限责任公司这么复杂,还不如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结合该实例,说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的相同与区别 ——摘自“世界大学城”网站

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1.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资本均等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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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东认购并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

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

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两种公司法人类型的法律责任特性

1. 二者相同点: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

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

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符合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

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二者不同点:

1.他们的权利机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的有

股东会,有的没有股东会(例如:国独)。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

是股东大会。2.他们的执行机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董事会,但是

投资规模小的,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股份有限公司

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3.他们的监督机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监事

会,但是投资规模小的,可以只设立1——2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4.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5.两者的规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小,

按准则主义设立,封闭,人合性,股份一般内部转让,不发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票,规模大,纯资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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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特性:1.人资两合性 2.封闭性

1)出资总额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发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0人(2

公司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3)出资不能像股份那样自

由转让;股东相对稳定(4)公司的财务会计等信息资料就无须向社

会公开3.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4.设立程序简单 5.组织设置灵

1股东会不是必设机构。2设置了股东会,可不设董事会3

监事会是任意机构。6.股东参加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资本均等份额,有股东认购并以所认购的股

份为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法人。股份公司的特点:股东人数众多;资本均等份额;资本证券化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迅速扩大资本,取得规

模效应;资本证券化,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三、两种公司的治理组织社会属性和对产权交易影响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社会组织属性相同,都属于社

会团体。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体现公司独立人格,实现公司权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设置的公司内部重要机构系统。公司组织机构法

律规制的两项 原则分别是制衡与效率相结合,法定与约定相结合。

公司组织机构法律规制的模式有三种分别是单一制模式(英美),即

股东会+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双重制模式(德国) ,即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 会和折中制模式(日本) ,即不设监事会,设有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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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第一种成因为主张 股东自治;基于信托原理;完善的董事义务

规则和派生诉讼制度。第二种 成因为三权分立的立法精神。有限责

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

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

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

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

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

过渡机构。

每个企业的性质、股本结构、规模、债权债务等完全不同,表现

出来的企业产权形态也大相径庭。企业产权所依附的载体可分为两大

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产权交易中被转让或受让的财产可能是

全部有形财产,也可能是部分有形财产;可能是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

的整体,也可能只是有形财产或只是无形财产。另外,产权交易的客

体不仅仅指企业的财产,还包括被转让企业的职工安置,这是其他形

式买卖所不具备的。

四、两种法人结构的适用性

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制度中出现最晚的一种公司形式,它充分

吸取了 其他公司的长处,并弃其所短。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了人合性

和资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既可以相互信任,又不必像合伙企业的合

伙人那样承担无限责任。同时避免了两合公司股东成分较复杂,责任

形式不一,内部关系较难协调的弊端。因而当这种公司形式一问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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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并为许多投资者所采用。发展到今天,有

限责任公司在西方国家已居首位,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成为极其

重要的一种公司形式。但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其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

点,一般难以成长为大型企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更符合中小企业

需要的公司形式。但也不排除股东人数少而企业规模大的情况存在。

在我国,由于近年来大量国有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进行公司

制改造,一些国有企业的强大的资产实力,使部分有限公司的规模很

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最大的差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承担责任和分配盈余,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股

份是等额的,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总数承担责任和分配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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