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农产品税 计算
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扣除率变化:13%——11%——10%——9%(目前)
(1)购进免税农产品——销售仍为农产品(9%)
即: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
票:进项税额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2019-4-1日起)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买价×9%
采购成本=买价×91%
购进已税农产品——销售仍为农产品(9%):
①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用缴款书:依法定扣税凭证上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9%);
②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专票上注
明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免税或已税农产品——加工为非农产品后销售(13%)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
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全环节免税的农产品: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
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0:44: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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