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高温补贴通知6篇
高温补贴通知 篇1
____全体职工:
随着夏日的来临,高温不断的来袭,为了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经过公司领
导的决议,从本月起开始下发“度职工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自7月1日开始到9月31日结束,共计三个月。
2、高温补贴金额:车间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门每人每月260元。
3、补贴金额和工资一并领取。
4、高温其它处理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通知,望广大职工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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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通知 篇2
根据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
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高温岗位定义: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要求: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
策制定实施。
四、组织分工: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
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
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高温补贴通知 篇3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
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范围
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
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三、发放方式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高温补贴通知 篇4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
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__x】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发放201____年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__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备注: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
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
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____公司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5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
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
温补贴,具体如下:
发放范围: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
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
(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
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时间:7月-9月。
发放标准:150元/人/月。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
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
出勤折算计发。
五、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
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
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
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
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
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六、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
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
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
以保密。
3、投诉受理人:
高温补贴通知 篇6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
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
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
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
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
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
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
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
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
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
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
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
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
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
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
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
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
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__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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