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发布日期: 来源: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前 言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
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近几年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中小企业的税收政
策,其中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了较强的政策效应,扶持了小型微利企
业发展。
为使北京市小型微利企业及其财务人员清晰地了解税收政策,正确享受各项
税收优惠政策,北京国家税务局全面梳理了有关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政策,特编
写了本文,为落实支持小微发展税收政策贡献绵薄之力。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小型微利企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第二部
分为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专项税收政策;第三部分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税收优
惠政策。
由于时间仓促,内容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部分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
方面的积极作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
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
策作出进一步规定: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万元(含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让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自年开始,将享
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万元,即: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万元(含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依据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九十二条;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
知》(财税〔〕号);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号);
(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税总函〔〕号)。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1:23: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0786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