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 货款欠条的正确格式

更新时间:2024-12-29 23:00:4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小学生最帅照片)

求一份货款欠条的正确格式

货款欠条范本:

货款欠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代销产品(若甲方所销售出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

方将在24小时内给予换货或者退货):__________

乙方欠甲方货款_____,试销期限为30.试销期结束后3天内无论

乙方有无销售乙方都必须用现金结清所有货款.试销期结束后若乙方

拒绝结清货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代销产品中止合作.乙方不得以任

何借口向甲方索取钱财阻止甲方收回自己的商品试图霸占甲方的商

品。

若收回的所有代销产品不足以抵扣货款,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讨回

剩下的货款直至最后一分钱.乙方在本欠条上的签名将被视为乙方对

本欠条上所有内容的确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欠款人签

:_____________欠款人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

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

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

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

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

2

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

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

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就是贷款欠条的法律规定。国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规定了

贷款欠条的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之内,债权人都可以起诉债务人要

求还款

扩展资料: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

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

3

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

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

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

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

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

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

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

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

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

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

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

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百度百科—民通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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