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5 23:17:5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adoreyou)

一、行政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法律规定

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

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

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

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行政诉讼时效不作具体规定或者

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其具体行政行为一直或较长时间处于可受追诉的不确定状态,不仅在

证据的取得上有一定困难,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而且不利于保障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活动

的开展,影响正常的行政管理程序。

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1、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

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

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

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

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

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

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

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

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

二、行政诉讼流程

(一)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三、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

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四、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五、开庭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

需要当事人到场)

六、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

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

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

起二审。

七、执行阶段

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

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

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批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

的,由批准。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

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审理)至恢复诉讼(审理)的期间等期间不计入

审理期限。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

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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