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信公(门)行罚决字〔2022〕0587号

更新时间:2024-11-06 07:31:2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regard)

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信公(门)行罚决

字〔20220587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邢信公(门)行罚决字〔20220587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0

【处罚日期】2022.07.01

【处罚机关】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分局

【处罚机关】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南石门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县级

【执法地域】桥西区

【处罚对象】xx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08 17:24:03

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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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邢信公(门)行罚决字〔20220587

被处罚人齐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日出生,xx

族,xx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xxxxxxxxxxx号现住址:河北省邢台

市襄都区xxxxxxxx村。

现查明:202213014时许,齐xx在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xxxx店嫖娼,并通

过支付嫖资100元。

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转账记录、违法行为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齐xx行政

拘留三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送邢台市信都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邢台市公安局或邢台市

信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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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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