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济南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
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济南市律师协会
• 【公布日期】2012.03.3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2.03.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济南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
委员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更好地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根据市律师协会会
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现就组建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两专”委
员会)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协会建设的目标要求,挑选一批热心协会工
作、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律师进入“两专”委员会,使协会高效运转起
来,努力为广大律师服好务,彰显“律师之家”的职能作用。
二、“两专”委员会设置
参照省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设置情况,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市律师协
会拟设置15个专门委员会:行业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
会、业务指导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宣传联络委员会、纪律委员会、财务委员
会、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女律师委员
会、青年律师委员会、文体委员会、区县律师委员会;设置16个专业委员会:刑
事辩护委员会、民事委员会、商事委员会、知识产权委员会、行政委员会、金融委
员会、证券委员会、保险委员会、公司委员会、建筑工程委员会、房地产委员会、
劳动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国际业务委员会、清算与破产委员会、重组与
并购委员会。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专门委员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心协会工作,愿意为行业发展做贡献;
3、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能力,主任、合伙人优先;
4、具有所报名委员会的专长,取得显著成绩;
5、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处罚;
6、原则上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
报名参加专业委员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心协会工作,愿意为行业发展做贡献;
3、具有二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所报名委员会的业务专长,发表论文或办理过有重大影响案件的优
先;
5、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处罚;
6、原则上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
但律师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和一个专业委员会。
四、组建程序
1、下发通知。协会下发组建“两专”委员会的通知,此通知下发至各律师事
务所。
2、自愿报名。全市广大律师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自愿报名。
3、研究确定。召开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两专”委员会人
选。
4、公布名单。协会专门下发通知,公布“两专”委员会人员名单。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为推动
行业发展做贡献。律师报名须提供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发表或获奖的论
文、办理的相关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各律师事务所负责动员、组织律师报名,统
一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各单位务必于4月11日前将报名情况报至市律师协会
秘书处。
联系人:孙黎明,:87028600。
附件:济南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报名登记表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济南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 治
民族
面 貌 照片
文化
程度
执业时间 手 机
业务专长
所内职务
报名委员会 是否服从调剂
执业经
历
获奖情
况
兴趣爱
好及
奖励荣
誉
单
(公章)
位
意
见
年月日
备注:1、律师可同时报名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和一个专业委员会,但选择相
应的专门、专业委员会时只能选择一个;
2、兴趣爱好及获奖情况,是指律师在文艺、体育或其他方面的专长以及参加
比赛获得的名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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