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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债务关系。此时,如果因为离婚需要分
个人财产,不因双方的结婚而成为夫妻共
。
割财产,房产的购买人应向另一方退还其 同财产。
前按揭购房,日益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结 支付的按揭款,并相应计算利息。
对婚前按揭房离婚时的处理可遵循下
婚的模式理念。同时,伴随社会体制的深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有:
列原则:
化变革,原有传统婚姻观也受其冲击,加
1.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
1.婚前按揭房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不应
之大部分家庭没有子女的束缚,离婚率不
定无疑,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
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而应归一
断处于上升趋势。当离婚成为现实,处理
的贷款,难道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 方个人所有。
房产时因其价值较大,及近几年房产增值 何影响?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偿还完
2.对于因购买该按揭房而产生的按揭
幅度较大,又因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就婚 所有银行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
贷款债务,由于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在结婚
前按揭房产的分割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
前,故该贷款债务属于购房一方的婚前个
往往成为当事人争执的焦点。
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
人债务,且该笔按揭贷款债务系为购买个
笔者讨论的“婚前按揭房产”,是单纯 迭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
人财产的房屋所负,而非为婚后家庭共同
指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之 生活所负,故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
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
El以前或1994年2月1 El以前,男女双方
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 务处理。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
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 产进行分割。 同支付的按揭贷款金额,实际上是以夫妻
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以前,夫或 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认定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应当先弄清按揭
妻一方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限为个人行 购房各方的法律关系,即购房人、出卖人
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排除夫妻双方婚前已有合意的共同购
(如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三方的关系。简单
3.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在离婚案
房行为,此时可能房屋已为双方婚前共有 件中进行处理,以及该如何处理,有不同
地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是房屋买卖关系,而
财产),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 的观点。笔者比较认可的观点是应当将购
购房人与银行则是房款借贷关系。当购房
对婚前按揭房产的性质,现在分歧较
人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 房行为分为投资性的和非投资性(自住)
大。一种意见认为房产的首付款及结婚前
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 的。对于投资性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
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利息应属于购
了开发商账户,同时也办理了房产证后,购 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买者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
房合同双方都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双
(=)》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
婚后双方为该房产支付的银行按揭款及利
方已经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在此之后,
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 婚姻法 第十七条
息部分款项以及房屋升值部分则属于夫妻 购房人偿还银行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 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房
共同财产。另一种意见认为,婚前购买的
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
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即属于以个
房产,又在婚后继续按揭的,分为两种情
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因此,应作为夫
况:第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事先有约定的,
2.根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
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非投资性的房
比如有些夫妻实行AA制,收入支出各归
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屋,则根据一物一权主义,该房屋在婚姻
各,这样的话就可以认为房产完全属于原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物权客体本身的增
购买人,另一方对房产没有主张权;另一个 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只要婚前
值,归该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按揭房究竟
情况是夫妻同付按揭,按揭款从夫妻共同
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没有约
是投资性还是非投资性无法区分的,由另
财产开支的,这时房子的产权虽然仍属于 定的,婚后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
方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原购买人,但是夫妻双方实际上建立了一
综上所述,婚前按揭房是一方的婚前 (作者单位:慈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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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5:09: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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