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伤情鉴定多久时间可以做
从《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中的规定来看,在被人
打了之后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
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机构做伤情鉴定。至于被害
人什么时候去做伤情鉴定,这个法律方面没有规定,但出
于对案件的处理,公安机关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之后,
被害人应当尽快去做伤情鉴定。
一、被打后伤情鉴定多久时间可以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
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
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
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
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
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
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
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二、“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不同?
(一)确定的鉴定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在终
结后(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
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
对于不同的委托目的和要求,其鉴定的期限也是不同的:
1.伤情鉴定(轻、重伤及轻微伤)
(1)根据原发性损伤的伤情,伤后便可进行鉴定;
(2)遗留功能障碍的,如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
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要等到伤情稳定、治
疗终结后再行评定,一般在损伤后90天内进行。
2.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评残、工伤评残等)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
症终结为准。“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
床效果稳定。
(二)提出鉴定的机关不同
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可由当事人、用人
单位、交通事故双方、公检法等送检部门申请,委托主体较宽泛。
(三)鉴定意义不同
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
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
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
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
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后可能痊愈而
不影响功能。
(四)鉴定的标准依据不同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致残
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人
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
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
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
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
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适用于职工
在职业活动中因公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
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
伤残程度;
而伤情鉴定依据的是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
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
(五)使用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
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
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六)等级划分不同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
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
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被他人殴打,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故意打人,在做了伤情鉴定
之后,如果伤情是属于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那么可以认定行为
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当中的规定,构成本罪的一般
是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是故意伤害导
致被害人死亡或者通过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则可以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4:36: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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