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顺序有哪
些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1)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
不具有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当中,需要区分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
承人,因为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这
些继承人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者自己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那就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不过法律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顺
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第一继承人顺序有哪些?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
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
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
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母。
4、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
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
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
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
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
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
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
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如何分割?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
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这是发挥遗产实际效用的原则,
即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充分考虑遗产的实际效用,以有利于
生产经营和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遗产的
最佳实际效用为准进行分割。
《继承法执行意见》第五十八条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在
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
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
利益分给遗产。”当有一些遗产按此原则分配将引起各继承人的
利益相差较大时,可由获益较大的一方对其他方进行适当的补
偿。
三、第二继承人的范围包括什么
1、兄弟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
异父的兄弟妹、养兄弟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
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注意: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使其
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
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
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主要包括了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当然,现实中对公
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可以算是比较特殊的规
定。通常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分割遗产的时候,往往是均等的进
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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