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巳罪宾刑率 低的
原因及对策
文◎田万祥 孙卫勇
近 年来,职犯罪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随着检察机关反渎力度的加大,查处的渎
.
工作人员系社会的精英阶层.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对法
律政策和所从事的业务较为精通,反侦查能力强:而且 但最后的处理结
他们一部分人经济实力也较强.容易寻求到“庇护伞”. 果却差强人意.判处实刑率畸低.绝大多数判决为免于
导致处理结果较轻 刑事处罚和缓刑。最高检渎职侵权部门统计渎职犯罪
三是从法律规定上看。第一.渎职犯罪大部分是过
失犯罪,刑法本身规定的刑期较低。渎职犯罪的最高刑 中免于刑事处罚比例高达80% 笔者就我市检察机关
罚是有期徒刑15年。刑法上对免予刑事处罚和缓刑的 20o4年到2010年办理的渎职案件判决结果做了一个
最后处理结果。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比例高达88%.其
简要统计分析.免予刑事处罚和宣告缓刑的比例高达
87%。笔者所在的内黄县院.2004年到2010年.共查处
各类渎职案件33案39人.其中判处实刑案件仅1案
适用规定比较概括和宽泛,《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
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第
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 1人,占受案总数的3%;判处缓刑的为3案4人,占受
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最高司法机关
也没有就具体应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颁布司法解 的75%,作相对不起诉的2案3人.撤销案件2案2
释,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量刑不规范。第二, 人。一方面是我国渎职犯罪呈上升趋势。危害结果严
案总数的l0%;判处免刑的有24案30人。占受案总数
重,人民众反映强烈。据最高检统计,贪污贿赂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制定了标
个案案值平均是25.8万元.而渎职犯罪个案案值平均 准。这实际上是对渎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标准.
是285万元.这还没有计算渎职犯罪给人民生命健康
造成的重大损害后果 而另一方面是渎职犯罪实刑率 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
畸低.处理偏轻
一
但是对于具体犯罪的结果加重和情节加重.如造成“公
失”、“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没有规定.这实际上
是对低档刑有规定而对高档刑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
中.法院大部分是按照低档刑的标准量刑
、
渎职犯罪实刑率低的原因
一
是从思想上看。社会上对渎职侵权犯罪存在模
糊认识.存在一些错误的观点和理论.如“工作失误 四是从检察机关查处渎职犯罪的工作上看 第一.
论”、“好心办坏事”、“发展阶段论”、“改革代价论”及
“不落腰包不是犯罪”等,对检察机关办理渎职案件.不 行”的问题。渎职案件发生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
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法外讲情干扰阻挠办
案 党政领导不支持.案件到法院以后.法院也面临巨 程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刑法》第九章“渎
大压力.处理起来就手软,而且出于为被告人保留“饭
渎职侵权侦查队伍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存在“外行审内
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智能性.且发生在履行职务的过
职罪”中规定的罪名范围涉及公、检、法、工商、税务、海
碗”(不被开除公职)的“恻隐之心”.不敢、不愿、不忍做 关、商检、土地、林业、教育、文物、卫生防疫等诸多行业
实刑判决 和部门。“隔行如隔山”.各行业都有各自的行业规定和
二是从渎职侵权犯罪的犯罪主体上看 渎职犯罪
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手中大大小小掌握
着国家权力,社会交际面广。社会关系复杂;国家机关 强。在侦查过程中,严重依赖口供,对物证、书证收集还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检察院[456300]
管理法规,涉及的法律法规多.领域广,技术性、专业
性、政策性强。第二,把握固定、收集证据的能力还不
2011年第7期(司法实务)/总第127期
不够及时全面。对视听资料等新的证据种类重视不够。
第三,侦查手段还不够先进 一些先进的侦查手段和侦 因力.即作为责任人的监督者.由于怠于监督,没有及
查器材使用不到位。第四.以省院为“龙头”、市院为“指
导和支撑”、县区院为基础,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统一
体着眼.直接将监督者的过失视作最终危害结果的原
时防范或纠正直接行为人的行为.至于发生了危害因
果.虽然其监督过失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危害结果
的发生.但具体危害结果已经包含在危险的实现概念 协调、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运转
中,对最终结果的发仍具有一定的原因力.因而必须与 得不够好。以上原因.导致我们侦查最后的结果,存在
介入的主体共同承担责任 定性不够正确、证据不够充分扎实的问题,到法院以后
四是建议提高渎职侵权犯罪的审判级别 最高法和 需要去沟通协调.即使法院能够判决,也是最轻处理。
最高检联合出台司法解释.对所有的渎职侵权犯罪,一
审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相照
应,渎职犯罪的公诉机关均为地市级的人民检察院。这 过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强大
就是说.不管那个基层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渎职侵权犯罪
案件.均要把案件转到上级即地市级的检察院,由其来
二、对策
一
是加强对打击渎职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
的舆论氛围.提高反渎职侵权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和公
信力。调动众参与的积极性.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
特别是取得党政主要领导对渎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代表国家向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样通过提
高审级来减少地方的干预.提高司法适用的独立性。 使他们认识到渎职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打击渎职犯
五是检察院要大胆抗诉 在法院对渎职犯罪判决畸
罪不仅不会对地方经济造成影响。相反会促进地方经
济的发展.打击渎职犯罪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统一
的 通过努力形成领导满意——众拥护——舆论响 诉。要准突破口,抓住典型案例,通过国家赋予的抗诉
应——社会支持来打击渎职犯罪.这样一种良性循环
的状态。
二是出台专门司法解释 在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
轻的时候.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大胆提出抗
权,来督促法院.达到抗一案,改变一片的目的,使渎职
犯罪实刑率畸低的不正常现象逐渐减少,最后消除。
六是建立一支能征善战的侦查队伍 由于渎职侵
权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再加上大多数渎职侵权案件是 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基础上.由
刑法修改后新增加的罪名以及涉案机关比较广.这就 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出台司法解释,对《刑法》第九章
要求必须把政治觉悟强、法律素养好、侦查水平高、办 规定的渎职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做出细化规定.特别是
案经验多的人员充实进渎职侵权办案部门.保持渎职
对具体犯罪的结果加重和情节加重作出具体的规定.
对规定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
响”作出解释 通过可操作化的具体规定规范法官对渎 的专业人才。其次,加大对渎职侵权案件业务的教育培
侵权侦查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培养渎职侵权侦查方面
训力度。今年.由最高检院政治部和渎职侵权厅共同组
织全国1.5万名反渎职侵权检察干警将全员参加为期
一
职犯罪的量刑.限制其自由裁量权,减少乃至杜绝法官
法外量刑.达到罪责刑相一致原则的要求。
三是对渎职侵权犯罪确立环节监督过失理论 所 年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我们要以该活动为契
谓环节监督过失理论.是指把过失型渎职犯罪.从总体 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
上来分析.把整个事件分成各个环节.各个环节共同导 犯罪案件的能力
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特殊主体的犯罪.加大对渎
致了事件的发生,是多因一果。追究责任时,抽出各个
环节,依次追究各个环节上层管理者监督过失责任。环
节监督过失理论.针对多因一果的渎职犯罪.把“各个
职侵权犯罪惩治的力度,对贯彻依法治国,从严治吏,
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加
强廉政建设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检察机关应该不断提 因”,看成“果”的每一个环节.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各个环节上有法定的职责.但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升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求突破、抓亮点的能
守,最后发生渎职后果,那么每个环节都存在过错,都 力,通过转变执法观念、完善工作制度等,充分发挥检
符合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环节监督过失理论合理性 察职能,达到案源通畅、立查准确、判决有力、社会震慑
在于对监督者的疏于监督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此种否
力强的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
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定性评价是以危害结果为源头,从结果溯及原因 从总
囝
2011年第7期(司法实务)/总第1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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