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分析

更新时间:2024-11-06 03:45:4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one fourth)

猥亵儿童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分析

猥亵儿童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分析

宪权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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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摘要在被害人是女性的场合猥亵具体表现为除奸淫行为之外所有伤害女性性羞耻心的

行为在被害人是男性的场合猥亵还包括强迫男性与自己发生性交的行为界分猥亵儿童罪与奸淫幼

女型罪应当以有无性交目的以及性器官接触作为判断标准强制猥亵罪的行为手段包括暴力

迫或其他方法这些行为手段在刑法上均具有特定含义猥亵儿童的行为人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均可构

成犯罪猥亵儿童罪以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儿童为前提分则个罪中的明知与总则故意犯罪中的

明知明知明知存在内容以及证明程度的差别猥亵儿童罪中的包括知道与应当知道应排除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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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明知实不知应当知道是推定的推定的允许行为人提出反证行为人举证对不满周岁儿

确实不知童的年龄只有在极端例外的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被采纳猥亵儿童罪其他恶劣情节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认定应遵循与情节同质性解释规则猥亵儿童多人或长期猥亵的可以适用

法定刑升格猥亵儿童造成伤亡结果的构成猥亵儿童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不应数罪并罚

关键词猥亵儿童强制猥亵行为手段明知

劣情节

上海市某区法院对一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

两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年和有期徒刑该判决结果在社会上激起了舆论浪潮理论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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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适用刑法实务界对此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除高度赞同此案一审判决充分体现了的基本原则之

人们也对该案一审判决中的定罪与量刑结果多有质疑有人认为本案应以奸淫幼女型罪从重

处罚也有人认为本案以猥亵儿童罪定性无可厚非但被告人的行为具有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恶劣情

明知一审判决的量刑显属太轻本文拟对猥亵儿童罪的行为内涵手段方法主观上的认定以及

加重处罚情节等影响该罪定性以及量刑的疑难问题进行探究

行为与猥亵行为的界分

行为的内涵与外延

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包括幼女的性的不可侵犯权具体内容是指女性按照自我意说认为

志决定性行为的权利简言之即女性的性自主权对于未满周岁的幼女而言由于其身心发育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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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成熟刑法上一般认为其不具备性自主承诺的能力故即使征得其同意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仍然被认为侵犯了幼女的性自主权和身心健康

从文理解释的角度又可被称为性侵犯或强制性交可见行为表现为两性性器官进行接触

的性交行为除此之外行为的具体内涵从罪的既遂未遂标准中可见一斑通说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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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男性性器官同女性性器官进行结合

周岁以上妇女的罪既遂标准为结合说插入说

时方认定为罪既遂而奸淫幼女型罪的既遂标准则与之稍

有不同

1955

如果犯罪者意图用生殖器对幼女的外阴部进行接触年以来奸淫幼女案件检查总结中曾提及并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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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一敏

2016875

刑法学法律出版社年版明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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