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两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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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比较好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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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2期

No.2,2006

2006年4月

Apr.,20O6

Academic Exploraton

中越两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比较研究

许能凤

(云南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摘要: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专断,侦查权、审判权也是如此。检察机关与生俱有的监督性决定了检察机

关成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各种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中越两国检察机关都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

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可在具体监督的权限和范围上。却有很大的差别。鉴于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有必要借

鉴越南的法律监督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船督制度,以规制权力。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公

共利益。

关键词:检察;法律监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中豳分类号:DF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6—723X(2006)2—0058—05

公共利益和政府机关的代表。”【 者,

两国检察机关都是国家专门

的法律监督机关

中越两国都把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

关是有共同的政治、历史背景的。首先,中越两

中越两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部规定:“人民

国同处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有着相同的历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宪法第

史、社会、经济、法制背景,两国对检察机关性质

29条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国家的

及职能等规定,深受列宁大检察官理论的影响。

法律监督机关。越南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人 列宁在创建社会主义苏联的检察制度时指出:

民检察院的性质,但在规定人民检察院的职能

“检察机关和任何行政机关不同。它丝毫没有行

中,明确列出:“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政府所属各

政权,对任何行政问题都没有表决权。检察长的

部委及同级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的法规、文件的

唯一职权和必须做的事情只有一件:监视整个共

合法性,检察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人

和国对法制有真正一致的理解,不管任何地方的

民武装部队执行法律的情况,检察调查工作、

差别,不受任何地方影响。” 唧’列宁还把法律

判工作、案件执行工作和监禁、改造活动中遵守

监督放在保证法律实施的首位,他指出:一般用

法律的情况。”这其中,“检察就是监督,监督也就

什么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呢?第一,对法律的实施

是检察;监督的概念又大于检察的概念,检察是

加以监督;第二,对不执行法律的加以惩办。其

种特殊性质的监督即法律监督,而不是一般行

次,两国在诉讼模式的设置上都接近于大陆法系

政性质的监督。”…㈣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规定人 国家。大陆法系国家由于特定的历史起源,成文

民检察院的职权中,也是使用“检察”一词。我国

法的法律传统,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共同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检察,批准逮捕、检察

了大陆法系检察官既是公诉人又是法律监督者。

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 在法国,最高检察长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整体

检察院负责”。可见,两国的检察机关都是国家

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法国检察机关除在刑

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

事诉讼中行使侦查、起诉、支持公诉和指挥刑事

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瞳】嘞 ‘裁判的执行等职能外,还对下列事项行使广泛的

样的机关只能是独立于地方政权并以苏维埃国

监督权:“(1)监督司法辅助人员;(2)监督检察书

家名义行使国家监督权的检察机关。”【¨m 因

记员;(3)监视司法救助制度的营运;(4)监督户政

此,“检察机关…这些公职人员的使命,按职务来

官员;(5)对私立教育机构的监督;(6)对公立精神

说主要地是使他们在司法方面成为法律的监督 病院的监督;7)对开设咖啡店、酒店等特种营业

收稿日期;2006一Ol—l6

作者简介:许能风(1965)。女。江苏句容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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