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纠纷分析

更新时间:2024-11-06 11:14:0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简单的英文自我介绍)

劳动合同法案例纠纷分析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欠薪案例:

王某于202110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

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

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积欠王某2021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211115日,王某向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建议中止劳动合同;退还两个月工资,保险费经济

补偿金;证实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签订合同条款违宪。你指出该案件应如何裁决?分析: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

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

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

合同约定的数额、日期或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

且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

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竞业管制就是指应负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卸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严禁自

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供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严禁泄漏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

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为了维护用人单位

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

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同时,根据竞业限制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

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竞业限制期间将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

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竞业禁止这种对劳动权能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收入

的降低,往往会造成劳动者生活质量的下降。为了保障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的生活质量,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对经营限制的适用主体、行业范围、时间范围、

区域范围、经济补偿、违约金等都进行必要的合理性限制。因此,竞业禁止对用人单位来

说,其应当支付竞业禁止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并在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

止条款时,对竞业禁止劳动者的主体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和竞业禁

止年限进行合理的限制。否则,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

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

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

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

无需支付违约金。

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该案例中,劳动者中止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缴付积欠的工资、延后缴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中止劳动合同经济补

偿金,同时,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二、违约金案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

试用期就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八十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如

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约签订合同顺利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

合同规定缴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试用期期限与否合

法?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签订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用人单位实际

应分担的成本为多少?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因此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约定二个月的试用期。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6个月的试用期,,

其中4个月是违法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除了不能索回劳动者已经获得的6个月的试用期

工资6000元外,还必须按照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1500元,再向劳动者赔偿这4个月

的工资6000元。

三、如实知会义务案例:

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

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

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

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

合理?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应遵从合法、公平、公平自愿、协商一

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介绍劳动者与劳动合同轻易有关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应如实表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在公平的地位,且劳动合同签定的过程

就是全然自身利益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且就是自身利益内心的真实意思则表示。劳动合

同签定的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正直、宽容地行使权利,不诈不欺,正直忠义。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不合乎聘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中止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并不需要缴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

分的事实,是一种不诚实,不善意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

愿的,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案例:

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2021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赵某可以

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

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

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的签定劳动合同必须遵从的合法原则,就是指劳动合同的

签定严禁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既包含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含以后

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含劳动法律、法规,也包含民事、刑事、行政和经济方

面的法律、法规。合法原则包含: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和

劳动合同签定的程序和形式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赵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公司不负担赵某

任何伤残待遇费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内容明显违法。因此,这一条

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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