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登记机关必需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
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
正常的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等______方(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有
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宅: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
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
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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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姓名、出费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置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商量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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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置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宅
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
以下职权: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
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
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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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
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
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
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但托
付书中应载明被托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别
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注:假如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
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
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
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
确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
董事任期______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
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确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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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依据经理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
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
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
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确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
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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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
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监
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
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___年,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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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
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
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
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
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安排根据以下顺序执行:提取10%的法定公
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弥补亏损;向股东按出资比例安排利润。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条公司为永久存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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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
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
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
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依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
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
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
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
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
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____________凳子回名目印刷公司章程范本
歌德 | 2021-01-2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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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进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吉林
______彩印刷有限公司、自然人______、金道陆、于泽鉴、蔡俊龙
五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印刷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
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第二条:住宅:______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5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包装装潢印刷
品制版、印刷;图文设计、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含
中介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杂品、塑料制品、
橡胶制品、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急品)、金属材料、建筑
材料、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未
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1025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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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
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吉林______彩印刷有限公司实物82580、5%______货币807、
8%
金道陆货币807、8%
于泽鉴货币201、95%
蔡俊龙货币201、95%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有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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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当着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商量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转让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
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置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住宅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以
下职权: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二)选举和更改执行董事,确定有关执行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改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
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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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力、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
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
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监事提议方可
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行使托付
书上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
事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其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
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
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
所议事项的确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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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
得无故解除其职位。
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方案;
(八)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十)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依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十一)制订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
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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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请或者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
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状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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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需符合公司利益,并
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
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利益安排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
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签发之日起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行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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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
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
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依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修改公
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
应由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应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
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
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
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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