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07 00:28:1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gmat论坛)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登记机关必需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

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

正常的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

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宅: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

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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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姓名、出费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购置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商量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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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置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宅

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

以下职权:

()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

;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

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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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

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

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

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但托

付书中应载明被托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别

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注:假如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

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

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

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

确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

董事任期______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

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确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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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方案;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依据经理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

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

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

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确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

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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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

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监

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

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___年,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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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

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

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

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

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安排根据以下顺序执行:提取10%的法定公

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弥补亏损;向股东按出资比例安排利润。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条公司为永久存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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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股东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公司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

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

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

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依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

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

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

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

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

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____________凳子回名目印刷公司章程范本

歌德 | 2021-01-2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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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进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吉林

______彩印刷有限公司、自然人______、金道陆、于泽鉴、蔡俊龙

五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印刷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

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第二条:住宅:______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5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包装装潢印刷

品制版、印刷;图文设计、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含

中介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杂品、塑料制品、

橡胶制品、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急品)、金属材料、建筑

材料、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

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1025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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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

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吉林______彩印刷有限公司实物825805%______货币807

8%

金道陆货币8078%

于泽鉴货币20195%

蔡俊龙货币20195%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有履行以下义务

10 / 16

()遵守公司章程;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当着责任;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商量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转让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

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置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住宅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以

下职权:

()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

()选举和更改执行董事,确定有关执行董事的酬劳事项;

()选举和更改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

;

()审议批准执行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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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力、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

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

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监事提议方可

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行使托付

书上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

事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其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

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

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

所议事项的确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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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

得无故解除其职位。

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审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依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十一)制订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

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13 / 16

()提请或者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

理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主持股东会议;

()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状况;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物行使

14 / 16

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需符合公司利益,

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

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利益安排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

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签发之日起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股东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公司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因不行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宣告破产

15 / 16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

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

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依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修改公

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

应由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应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

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

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

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

1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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