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PPP项⽬库全国⼊库项⽬相关信息公开!(附图⽰)
⼯程智库
思考是思考者最根本的资源
以下是正⽂
⽂章作者:廖睿、彭严、代家杰、张吉宁
财政部PPP项⽬库全国⼊库项⽬相关信息公开
近⽇,财政部PPP中⼼公开了全国⼊库项⽬相关信息。此前是先⾏公开了PPP国家⽰范项⽬相关信息。现在,可以在财
政部PPP项⽬库中查阅所有⼊库项⽬的基本信息以及项⽬的识别阶段、准备阶段、采购阶段、执⾏阶段、移交阶段的即
时公开和适时公开的信息。
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库项⽬信息公开公告
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办法》(财⾦〔2017〕1号)要求,现公开全
国⼊库项⽬相关信息。请访问财政部PPP中⼼⽹站()“项⽬库 信息公开”栏⽬之“项⽬”⼦栏⽬,点击拟
查看项⽬的“信息公开”按钮浏览信息。请采⽤IE、⾕歌、360等浏览器访问。
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
2017年4⽉14⽇
访问路径图⽰
1、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站,点击“项⽬库 信息公开”栏⽬。
2、点击项⽬搜索栏右侧的“项⽬”⼦栏⽬。
3、点击拟查看项⽬的“信息公开”按钮浏览信息
4、会显⽰该项⽬的基本信息以及项⽬的识别阶段、准备阶段、采购阶段、执⾏阶段、移交阶段的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
的信息。五个阶段各⾃需要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的信息见下⽂表格:《PPP项⽬信息公开要求》。
表格:《PPP项⽬信息公开要求》
财政部财⾦[2017]1号⽂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办法》,旨在进⼀步贯
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委 ⼈民银⾏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信息公开⼯作,促进
PPP项⽬各参与⽅诚实守信、严格履约,保障公众知情权,推动PPP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发展。
⼀、项⽬识别阶段
⼆、项⽬准备阶段
三、项⽬采购阶段
四、项⽬执⾏阶段
五、项⽬移交阶段
PPP信息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有何区别
依据信息本⾝的性质与敏感程度,将信息公开的⽅式分为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两种⽅式。
即时公开是指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项⽬实施机构等依据PPP项⽬所处的不同阶段与对应的录⼊时间要求,在PPP综
合信息平台录⼊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时即⾃动公开。
适时公开是指在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的相关信息时不⾃动公开,⽽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在项⽬进⼊特定阶段或达成特定条件的某⼀时点后再⾏公
开。
除本《办法》另规定外,项⽬识别、准备、采购阶段的信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在项⽬进⼊执⾏阶段后6个
⽉内的任⼀时点予以公开;项⽬执⾏阶段的信息,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在该信息对应事项确定或完成后次年的
4⽉30⽇前的任⼀时点予以公开。前述期限届满后未选择公开的信息将转为⾃动公开。
为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办法》根据公开内容逐⼀明确了公开⽅式及具体公开时点要求。
⼩贴⼠
回复0猎头职位,年薪30万(合肥、长沙)
回复1北京⼤学特⾊⼩镇⾼端研修班(北京)
回复2清华园·第25期PPP⾼级实战培训班(北京)
回复3PPP模式下建企转型升级及PPP项⽬操作实务专题培训(重庆、济南)
回复4资质升级、增项、四库⼀平台业绩录⼊及⽹上申报操作研讨班(南昌、成都、青岛)
回复5北京⼤学PPP⾼端研修班(北京)
回复6装配式建筑BIM应⽤要点研讨会(深圳)
回复7PPP城市⽚区开发培训班(贵阳、重庆)
回复8第⼆届新型建筑⼯业化创新技术交流会(深圳)
回复9⼯程施⼯合同60个风险识别点培训班(北京、重庆)
回复10PPP治理的智库第三⽅评估培训班(成都)
回复11第⼗⼆届中国建筑经济⾼峰论坛(宜昌)
回复12“营改增”后《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装配式建筑造价实务培训(厦门)
回复13建筑企业成本精细化管理实战培训班(青岛)
回复14建筑施⼯企业税收风险管控与营改增落地专题培训(北京)
回复15PPP项⽬投融资落地专题培训班(扬州)
回复162017建筑业营改增税务风险管控与节税实战培训班(济南)
回复17中国⼈民⼤学2017⾸席⼈才官(CHO)研修班(北京、深圳)
回复18FIDIC应⽤能⼒提升培训班(北京)
回复19招投标采购最新政策与典型案例培训班(杭州)
回复20公共资源交易改⾰背景下的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培训班(济南)
回复99建企股权融资、出让信息查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7:24: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0461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