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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
会处以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
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
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一、印花税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
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
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
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罚金。
二、新刑法对“偷税罪”的新表述
对比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新旧刑法对偷税罪的规定附后),
可以看出:
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
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
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
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
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从中可以看出立
法者对“偷税”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
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
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
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
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
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
2、设立了逃税罪名。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
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
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
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
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
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
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一规定的变
化,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更多倾向于从行为的危害结果角
度进行考量,对积极主动挽回国家损失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宽大
处理。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比较符合当前提倡
的“社会和谐”。
3、对逃税的手段采用概括性的表述。即:“纳税人采取欺
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适应实践中逃
避缴纳税款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4、对构成“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
额标准没再作规定。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取代了“偷税数
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修改了定罪量刑
的具体数额标准,尊重了纳税人类型、规模、情形等特点,体现
了宽严相济的原则。这既强化了对纳税人合法权利的依法保护,
也突出了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具
有重要意义,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深化和谐征纳关系,
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意识的不断增强。
如果公民出现了偷税漏税等行为后,不仅会影响到国家的合
法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国家的经济秩序,所以在发生此类行为后,
税务机关是一定会对其进行处罚,一般会根据涉案的金额来确
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同时认罪态度良好时,也是可以免
除刑事处罚的。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6:52: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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