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合肥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06 08:10:3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皮斯托瑞斯)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合肥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0.04.26

【字 号】合司通[2010]33

【施行日期】2010.04.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合肥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

组的通知

(合司通〔201033号)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律师队伍

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沈自怀

副组长:耿广成、李虹、傅明、张弘

员:童萍、彭旭昌、万立娟、袁学康、王乃元、张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律师管理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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