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初步规划
第一部分 企业简介
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
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
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
制为股份公司;
➢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
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挂牌审核的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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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决定申请挂牌
选定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
决策改制阶段
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股权梳理、公司规范
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律师:法律意见书
会计师:审计报告
材料制作阶段
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主办券商内核
主办券商推荐
上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
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及补充材料
取得相关的批复
分配股票代码等
登记挂牌阶段
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公司挂牌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
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1)
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
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存续两
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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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
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
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
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
基准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
下定改制决心
完成审计
聘请中介结构
确定变更方案
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有限公司做出决策
整体变更初步方案
签署发起人协议
确定审计基准日
股份公司名称预核准
准备决策阶段
工作实施阶段
发起人出资到位
验资
报批(如需)
股份公司设立
创立大会
办理股份公司登记
税务登记变更等
经营合同主体变更
设立后的规范
资产过户、债权债务变更
健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健全股份公司规章制度
股份公司规范运行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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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
理层规范运作;
(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
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主办券商内核;(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
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三)反馈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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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
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
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
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
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反馈
(1)反馈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
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
申请人及主办券商。
(2)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
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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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
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
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
单位。
(四)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挂牌上市审核通过后的工作,主要工作包
括:(1)分配股票代码;(2)办理股份登记存管;(3)公司挂牌敲钟。
这些工作都会由券商带领企业完成。
二、所需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新三板挂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1)证券公司,即
主办券商;(2)会计师事务所;(3)律师事务所;(4)资产评估机构
(如需要评估)。各机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主要负责挂牌公司的改制、挂牌公司的规范、申请材料
的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及后续的持续督导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成
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工作包括:
(1)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订
改制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3)组织股份制改制工作小组;
(4)调查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对企业资产状况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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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中与改制要求不相符合的部分向企业提出整改的意见或建议,
并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解决有关财务问题;
(5)协助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解决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法律问
题;
(6)编制企业股份制改制的工作时间表;
(7)协助企业及律师事务所制作、编制有关企业改制设立股份
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
(8)协助企业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以取得股份制改制
的所有批准;
(9)协助企业召开创立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0)协助企业完成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工作。
2、对企业改制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新三板挂牌前的辅导
工作。
3、按新三板挂牌的相关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对
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协助企业落实相关措施。
4、协调、安排中介机构进场进行相关工作,并使其按时制作挂
牌申报材料。
5、协助企业与相关的主管部门沟通,推进企业资本运作、顺利
开展挂牌工作。
6、负责制作企业进行新三板挂牌申请所需材料,并为与之相关
联的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7、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材料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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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挂牌申请的相关材料,并
进行及时的反馈。
9、企业挂牌之后,主办券商应持续督导所推荐挂牌公司诚实守
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企业改制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3)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4)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
项意见;
(5)提供与新三板挂牌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三)律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其主要工作如下:
(1)对挂牌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2)指导挂牌企业股份公司的设立或变更;
(3)对企业挂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
范、调整和完善;
(4)对企业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
独立性、税务等公司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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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企业挂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协助和指导企业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
(7)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挂牌所需要的文件;
(8)对有关申请挂牌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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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新三板初步规划
一、总体规划
1、2014年4月中介机构进场尽职调查,提出企业规范方案。
2、以2014年8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在2015年3月底以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交易
所)上报新三板挂牌上市的申报材料(以2013、2014两年数据)。
3、在2015年6月份以前完成新三板挂牌的相关手续。
二、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责任方 备注
第一阶段: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2014年4月前
2014年5月前
1、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公司、券商、会
计师、律师
律师 方案
公司 4、企业进行整改规范
公司 5、完成股份公司名称预核准
会计师 6、会计师出具改制审计报告
为基准日 律师
2、中介机构提出企业规范、整改的
券商、会计师、
2014年8月前
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师
2014年9月前
8、确定改制方案
9、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整
体变更事宜,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公司、律师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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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会计师、以8月31
10、律师完成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相
关法律文件及“三会”议事规则等,核律师
查拟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
11、律师及券商对股份公司章程、三
会议事规则进行讲解,帮助公司股东律师、券商
及高管知悉股份公司治理要求
12、会计师出具改制验资报告 会计师
13、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份
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
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审议通过申请公司、律师
公司股份在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议
案
14、召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
2014年10月前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任命总经公司、律师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
秘书等高管人员
15、向工商局提交股份公司变更登记
资料
16、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
公司
第二阶段:新三板挂牌材料制作阶段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挂牌审计报
2015年2月
告(2013年、2014年两年审计报告)
2015年2月
2、律师出具挂牌法律意见书
3、主办券商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015年3月
尽职调查报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初
主办券商
稿
4、主办券商就挂牌公司治理、三板
2015年3月
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对公司股
公司、主办券商
东及高管进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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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3、
会计师
2014两年
为报告期
律师
5、主办券商与公司就公开转让说明
书进行沟通和反馈
主办券商
6、主办券商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并
主办券商
出具推荐报告
7、主办券商完成全套申报材料 主办券商
第三阶段:交易所反馈审核阶段
2015年3月底
1、主办券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备案
文件
2、主办券商针对全国股转系统反馈
意见进行补充调查工作
3、公司取得备案确认函
主办券商
公司、主办券商、
会计师、律师
主办券商、公司
2015年5月
2015年5月底
第四阶段:股票登记挂牌阶段
1、申请股份简称及股份代码
2、办理股份集中登记托管等工作
2015年6月
3、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推
荐报告(主办券商)、审计报告(会
计师)和法律意见书(律师)等相关
文件
4、股份开始挂牌
公司、主办券商
公司、主办券商
公司、主办券商
公司、主办券商
第五阶段: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及融资
1、在挂牌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进
行相应的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等方式
2、根据公司的融资需要进行定向发
2015年7月后
行、发行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融
公司、主办券商
资。
3、主办券商对公司进行终身持续督
导
公司、主办券商
公司、主办券商
第六阶段:选择时机转主板或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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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企业情况安排辅导备案
公司、主办券商
公司、主办券商、
2、申请A股上市
2016~2017年后
会计师、律师
公司、主办券商、
3、A股上市成功
会计师、律师
公司、主办券商
4、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备注说明:以上仅为初步的实施规划,具体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
有所变化;具体细节工作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细化、调整。
三、中介机构进场前企业需要的准备工作
1、按照《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的资
料清单准备材料,上述目录已经发送。
2、梳理财务数据、清理银行账户,具体事宜可以与会计师事务
所谢总直接沟通。
3、梳理未入账资产情况,核实其价值,并补充合同及发票;也
可以等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再做,但要做好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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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企业上新三板的好处
每个中小企业老板都有上市的梦,都有希望通过资本市场做大、
做强的梦,这是因为企业走资本市场有很多优势,企业运作规范了,
企业员工的待遇比未走资本市场前有显著的提高,大部分企业在决定
走资本市场的时候都会对员工做一次股权激励,促进了员工的主人翁
地位,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的越来越好。
一、实现股份转让和增值
作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股份公司股份可以在新三板上自由流
通。挂牌公司获得了流动性溢价,估值水平较挂牌前会有明显提升。
随着新三板挂牌数量的增加,更多的风投、PE将新三板列入拟投资
的数据库,甚至有专门的新三板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出现。
二、提高综合融资能力
实现股权及债权融资,企业挂牌后可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向特
定对象进行直接融资;债券融资,挂牌公司可以在全国性场外市场通
过公司债、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进行债权融资;更低成本
的银行贷款,挂牌后公司股权估值显著提升,银行对公司的认知度和
重视度也会明显提高,将更容易以较低利率获得商业银行贷款,金融
机构更认可股权的市场价值,进而获得股份抵押贷款等融资便利。
三、获取更多发展资源
在“新三板”挂牌后,企业能够吸引到全国优秀私募股权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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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以及优质供应商和客户的关注,从而能
够为企业在资金、管理、人才、品牌、渠道和经营理念等方面为企业
提供全面服务,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
四、升公司治理规范度
中小企业挂牌过程中在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
中介机构的介入下,企业可以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治理和管理机制;
挂牌后在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和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
下规范运营。因此可有效提升规范度,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进入主板市场的快速通道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新三板”具有对接主板和创业
板市场的功能定位,是通往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的绿通道。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2013》49号文件,文件中
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不需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批,加快了主板
上市IPO进程。
六、提升企业公众形象和认知程度
挂牌公司是在全国性场外市场公开转让的证监会统一监管的非
上市公众公司,能提升企业形象和认知度,在进行市场拓展、取得客
户信任、提高公众认知及获取政府支持方面都更为容易,有利于企业
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七、解决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的问题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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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办法施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
可以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此,证监会制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八、挂牌时间快
公司进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一般需6个月左右时间,申报材料提
交股转系统通过反馈并同意挂牌转让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而股
票进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一般需要2至3年,甚至更长。
九、成本低
中小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历史沿革简单、规模较小,且中介机
构主要看重公司转板的后续业务,一般收费等于或者略高于公司所在
地政府补贴,公司支付的成本有限。
十、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票限制有限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
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
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
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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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十一、降低直接上市的媒体公关成本及风险
目前A股上市在预披露招股书至证监会审核通过这段时间,媒
体会就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报道,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亦会
出现,甚至形成了产业链,媒体公关费用少则几百万多则上
千万。公司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后提前进入公众视线,经过更长时
间的运营及媒体的淡化,有效的化解一些媒体的片面报道等影响审核
的因素,降低媒体公关成本及风险。
十二、发行优先股,拓宽融资渠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
46号)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上市公
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新三板挂牌转让企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通
过发行优先股,可以拓宽新三板企业融资工具,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权
投资机构通过优先股的方式投资新三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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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4:50: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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