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可能涉及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关
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要具备什么要件
呢?我们的中对于事实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现在我将在下面的文
章中为您分析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具备要件?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
义务条款,比如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
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
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
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该具有如下四个要件:
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
劳动关系的标的是劳动给付行为,该行为的存在和终结是形成劳
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体
力和智力,完成工作内容,创造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
味着劳动者已向用人单位让渡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了有偿劳动,从
法律上形成一种劳动关系。劳动给付行为发生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首
要构成要件。
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定的生产工作,将
人身自由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归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
排,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
处获得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因而,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从属
于用人单位,两者形成一种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这是事实劳动
关系的重要特征和构成要件之一。
3.默认的意思表示
即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这种合意或是通
过口头约定或是通过行为默认而成的,即劳资双方存在的从属关系的
事实在客观上即等同于双方当事人间已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此
才能在理论上保持一贯性并符合现实的情况。近来又出现了强化的默
示契约说,认为在判断从属关系和意思表示成立时,要有更慎重的判
断要素。即认定劳工是以雇主为对象,在雇主的指挥监督下劳动,雇
主对劳工有职务安插配置权与惩戒权,并能在实质上决定工资额度,
符合以上各项要素的事实的,才能判断劳资双方默认的意思表示成立。
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劳动条件和规定的劳动标准,劳动
者有偿劳动,两者之间存在概括的意思表示,或通过口头约定或通过
行为默认而形成的。因此,从法律上看,事实劳动关系具备了主体、
内容和意思表示3个要素,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只是未形成书
面合同,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区别于律关系之
所在,也应是其构成要件之一。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以及建立事实
劳动关系需要具备的要件问题,当然,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弊
端因人而异,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赔偿,劳动者权利才能
得到保障。若还有问题,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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