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的政审应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24-11-06 16:48:2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海基线)

保安人员的政审应如何界定?

高耀荣

【期刊名称】《中国保安》

【年(),期】2005(000)022

【摘 要】@@ 应聘保安员须具备的条件中关于政审的要求,不同省份有不同的表述,

广东省规定:"无犯罪记录";云南省、河南省规定:"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者刑

事处罚的,不得担任保安人员.";重庆市规定:"无违法、犯罪劣迹";福建、湖南、内蒙

古则没有关于政审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经警、保安人员管理工作的通

>规定:"对有劣迹"的人员一律不能雇用.

【总页数】1(P24)

【作 者】高耀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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