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6 12:33:5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天津留学)

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

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

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

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

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

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

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

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

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

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

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

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

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

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

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

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104天)÷12=21.75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算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

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

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

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

题的意见》第67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

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

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

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完成。”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

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

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因此,仅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还不够,用人单位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

注意事项

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

加班情形,普遍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

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

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

日工资支付。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加班但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加班费计算,员工觉得不

公平可以就此问题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1:03: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0312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