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必须知道的20个物权法概念

更新时间:2024-11-06 09:57:5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painting)

物业人必须知道的20个物权法概念

01物权

生活解释: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

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的,任何人

都不能干涉你。

理论解释: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包括所

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02所有权

生活解释:你拥有一栋房屋,你可以自己使用;可以出租给别人,收取

房租;也可以转手卖给他人。这就是你对这栋房屋的所有权。

理论解释: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

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03用益物权

生活解释:麦当劳租用别人的房屋进行经营,它依法享有对租用房屋的

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它没有处分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麦当劳拥

有的是房屋的用益物权。

理论解释: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

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另外,国家对个人不动产进行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

益物权行使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

理补偿。

04担保物权

生活解释: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

车作为抵押担保,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

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

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6万元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丙承担的是物的担保以

外的担保责任。

理论解释:担保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

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05不动产

生活解释甲买了乙的一套房屋,在变更产权登记之前,乙又将房屋卖给

了丙,且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尽管甲与乙房屋买卖合同在先,但是不得对

抗丙对房屋的合法拥有。

理论解释: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不动产权利的取

得应当以登记为要件,不登记,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权利皆无

从谈起。

06动产

生活解释:张三有一张桌子,想卖给李四,不管价钱是怎么商定的,桌

子所有权的转移,是以桌子交付给李四时为准。

再比如,甲卖给乙一头牛,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

甲就将牛交给乙。当天夜里,雷电将此牛击死,乙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

因为牛的所有权以交付而发生转移。

理论解释:动产,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活动的财产。动产所有权的转让

和动产质权的设立等,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07共有

生活解释: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

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因甲

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再比如,甲、乙、丙、

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

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这就是按份共有。

理论解释: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对共

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共同共有则是,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

08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生活解释:南京某城市花园是南京市鼓楼区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1998

9月,开发商申报时,南京市规划局以《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

要求,其规划建筑应按机动车0.2车位/户,非机动车2车位/户配建停车

库。小区建成后,3幢楼下建有连片整体地下车库,共有59个机动车泊位。

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也承诺:小区配建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但业主们入住

后却发现,只有购买车位才能取得停车权。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

了其中的37个车位,其余车位则被小区物管公司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

出去。

20036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向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请求

法院判决确认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全体业

主所有。

法院判决:开发商将小区地下停车库移交给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并由

全体业主享有地下停车库的权益。

这起案例就涉及了物权法草案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理论解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因多层、高层建筑物的出现,各人对

住宅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电梯、过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

的权利。

《物权法(草案)》中对百姓关注的会所、车位的归属,作出原则规定: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了建设单位等能够证

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

09孳息

生活解释:天然孳息是指,母牛生的小牛、果树上结的果子等。法定孳

息是指银行的利息、房屋的租金等。

理论解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没有用益物权人的,由所有权人取得,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法定

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

易习惯取得。

10相邻权

生活解释:张三有一块土地,他完全有权禁止其他人进入自己的土地,

但是李四若不经过张三的土地就不能到达自己的土地,张三就应该给李四

提供必要的便利。当然,李四应当尽量避免给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张三造成

损害,如造成损害,应当给予赔偿。不动产权利人包括不动产权利人张三以

及租用张三土地的其他人。

理论解释: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11土地承包经营权

生活解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日前播出的某地为修建公路而非法

占用农民土地一事,不但没有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而且侵犯了农民合法的

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

理论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有权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

地等占有、使用和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

换、转让等。

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

12建设用地使用权

生活解释:山东省临沂市一家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

时,不但没有对土地上已经存在的房屋进行补偿,反而强行推倒别人的房屋,

就是对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权利的侵害。

理论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有权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

收益,在该土地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新设立的建设用

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权利。

13宅基地使用权

生活解释:村民甲批得一块宅基地,在此造了两间住房和一间偏房。一

年后,因要搬到城里儿子家住,甲将此房转卖给了本村正要申请宅基地的村

民乙。村民甲行使的即为宅基地使用权。

理论解释: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在该土

地上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

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

一并转让。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14地役权

生活解释: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

: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

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

生了纠纷。对此纠纷,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这就说明,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

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理论解释: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

动产的效益。

1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即业主)

生活解释:甲、乙、丙等一干人在某小区购买了商品房,那么小区内的

所有住户就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业主”。建筑

物区分所有权人可以成立委员会,即业主委员会,委员会享有制定管理规约、

选举更换委员会人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等权利。

理论解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就是对某一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商业用

房个人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对电梯、楼道、绿地

等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利的人。

16居住权

生活解释:张先生与李女士结婚时住的两居室是张先生单位分的,后两

人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将房子判给男方,但李女士可以暂时居住。离婚后

李女士收养一子和她一起生活,不久,李女士突然病逝。其子要求继续在此

房居住,张先生不同意,遂将此房收回。李女士离婚后对房子拥有的就是居

住权。由于居住权不能继承和转让,因此她收养之子不能继续住在此房。

理论解释:居住权人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

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但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而且,居住权人应当承担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日

常维护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

17抵押权

生活解释: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

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

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

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乙可同

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再如,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

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

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如果发生纠纷,应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受偿呢?应该

是乙优先于丙受偿,丁优先于乙受偿。

理论解释: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

受偿。

18质权

生活解释: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

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

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

理论解释: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

人占有的,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质权与抵押权的不同在于前者是转移动产的占有,而后者则是不转移动

产的占有。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前者是有形的,后者是无形的。

19留置权

生活解释:农民甲到期没有履行对农民乙的债务,乙就留置了甲与债务

有关的农用车一辆,但是甲还在这辆车上设立了抵押权或者质权,如果各个

权利人均对此车行使自己的权利,谁应该首先得到补偿呢?应该是设立了

留置权的乙。

理论解释: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

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0占有

生活解释: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

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

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

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因为合同的效力未定,钱某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产生

的合同效力未定。所以,钱某属于无权占有。

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因为孙某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孙某因

善意取得而取得所有权。孙某的行为就属于善意占有。

赵某有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权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没有

行使,该请求权消灭。本案中,赵某只能要求钱某返还古董,而不能要求孙

某返还,因为孙某是善意占有。

理论解释:占有,包括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包括善意占有和

恶意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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