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税费好多都能减免!这条能帮你省下好几万附南京税费大全

更新时间:2024-11-07 03:39:2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not only but also用法)

二手房买卖税费好多都能减免!这条能帮你省下好几万附

南京税费大全

一提到动辄上万的二手房交易税费,不管买家还是卖家都很心疼!

但你知道吗?其实很多情况下这些交易费用是可以免征或者扣除的。

那么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到底如何缴纳?在什么情况下

可以免征?365二手房特别整理《南京税务》的官方解答,告诉你有

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政策。

二手房税费什么情况下可减免

Q:卖房时哪些费用可以税前减除?

A:根据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

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

理费用。

这里的“合理费用”包括:①、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指纳税人

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

名与转让房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

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

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

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

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

复扣除装修费用。

②、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指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

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

有效证明据实扣除。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

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也就是说,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发生的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

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在转让收入

中减除。

Q:什么情况下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A 个人将购2年以上(2)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

业税。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

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

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Q:房屋的持有时间该如何计算?是否能享受到相关营业税优惠?

A: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

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

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两者时间不一致的,按照

“孰先”的原则确定。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

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

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

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而个人转让房屋的时间,则以

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打个比方,假如房主老王准备转让的住房是20136月取得契税

完税证明,20138月取得房屋产权证,20157月将该住房出售,

则老王购买住房的时间是20136月,老王转让住房的时间是2015

7月,能够提供当时的购房发票原件的,就可以享受到购买2年以

上的住房差额征收或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Q:小王购置一套房产面积为144平方米,成交单价为11000

/,总价为1584000元。小王认为其目前尚未结婚,在市区仍然和

父母合住,且名下没有其他房产,而且购房面积也未超过144平方米,

应该可以享受契税的优惠,按照1.5%的税率纳税。 是这样吗?

A:自201010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

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

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

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

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由于小王的房产面积为144

方米,不属于普通住宅,因此无论小王购置的房产是否是家庭唯一住

房,都应按照3%的税率缴纳,即缴纳1584000元×3%=47520元。

我市家庭唯一住房范围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江宁、浦口、

六合三区和溧水、高淳两区),个人购买的住宅是其家庭(成员范围

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对纳税人需享受家庭

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应在纳税申报时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

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其中,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

浦口区、六合区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

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的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应在

购房人缴纳契税前开具。

“南京二手房税费大全”

一、房屋交易税有哪些?

非住宅 住宅

二手房交易税 契税、个税、营业税、土地契税、个税、营业税

增值税、印花税

二手房交易费 交易登记费、过户费(非必选:贷款担保费、公证费、

中介费)

规定的税费缴纳方:

卖方:营业税、个税

买方:契税

说明:具体谁交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

二、 四个问题先弄清楚

1、房屋是否为普通住宅(涉及是否要交营业税,还有契税交多

少!)

2、房屋交易是否满二年(涉及是否要交营业税

3、房屋是否为房主家庭唯一住房(涉及是否要交个税

4、有没有房屋原始购(涉及营业税是否能按差额交)

1、明确约定税费谁负担。一定要写清楚

税费由卖方或者买方来负担,同时弄清楚具体

要交哪些税费,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2、特别注意“净得价”:“此次交易成

交价为卖方净得价,买卖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

用由买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该约定并未明

确“相关费用”包括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各自应

缴纳的税款,法院可能认为,卖方的“净得价”

仍需依法缴税。合同中应该写清楚,卖方具体

承担多少税费、买方具体承担多少税费。

3、违约责任约定:如果房屋交易未顺利

完成,应该约定清楚已产生的税费由谁承担

(包括中介费),如果合同没约定可以后期签

订补充协议。

1.营业税

普通住宅可免交全额的5.55%

非普通住宅差额的5.55%全额的5.55%

交易满二年交易不满二年

2.契税

90㎡以下1%3%

90-144㎡(含90㎡)1.5%3%

144㎡以上(含144㎡)3%3%

首套房非首套房或非住宅

3.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满五年不满五年

差额20%或者全额1%,家庭唯一住房可差额20%或者全额

1%

差额20%或者全额1%,家庭唯一住房可差额20%或者全额

1%

查验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

-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4.交易手续费

登记费80/550/

配图费20/20/

转让手续费次上市交易的,交易双方各100/交易双方各5/

住宅非住宅

交易双方各3/㎡;房改房首

套。

5.土地增值税

差额的30%-60%,或者全额的3%

6.印花税(针对商业性质房源)

计税价格*0.05%

7.购买新房还需要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配电梯12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90/平方米)

无电梯7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50/平方米)

五、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相关问题

1、“满二年”如何界定?

1.房改房:以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产权证等注

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

2.商品房:以契税完税证明、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

的原则。

3.继承、遗嘱、离婚、直系亲属赠与、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

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2、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如何区分?

凡是“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容积率低于1.0、实际成交价格

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的,属于非普通住宅,反

之为普通住宅。

3、“家庭唯一住房”如何界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中

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

纳税人仅拥有一套住房。而纳税人如果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配偶和

未成年子女名下需在同一区域内没有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

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据南京房产档案馆的工作人员介绍,南京市关于“家庭唯一住房”

的界定,也是遵守国税总局的规定的,即指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

年子女在南京市有且只有一套住房(非住宅除外)。“这个只是指在

南京没有其他的住房,至于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在外地有没有住房、

有几套住房,都是不管的。”

同时,南京房产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还介绍,这里的“家庭唯一住

房”不是以有没有房产证来计算的,纳税人名下如果有其他的期房,

只要购房记录能查到,即使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也不予认定为“唯一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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