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作业1

更新时间:2024-11-05 11:25:4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研究生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第 1 大题判断题



1 . (2分) 初步证明理论与过错推定原则一样,都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 对 )

正 确 错 误



2 . (2分) 我国国家赔偿法未规定立法机关的国家赔偿问题,也就是说在我国没有立法赔偿,只有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大类型。( 对 )

正 确 错 误



3 . (2分) 事实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因行政机关的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不能提起国家赔偿。( 错 )

正 确 错 误



4 . (2分) 对于我国国家赔偿构成要素中的因果关系问题,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采用直接因果关系。( 对 )

正 确 错 误



5 . (2分) 国家赔偿适用范围的扩大和公务行为的扩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赔偿责任不断扩张的表现。( 对 )

正 确 错 误



6 . (2分) 国家赔偿的目的是积极的,国家补偿的目的是消极的。( 错 )

正 确 错 误



7 .(2分) 最早确立国家非权力作用的赔偿责任的国家是瑞士。(法国)( 错 )

正 确 错 误



8 .(2分) 国家赔偿责任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合并制定的立法形式,是世界各国国家赔偿立法的一种潮流。( 对 )

正 确 错 误





第 2 大题单选题



1 . (3分) 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 A )。

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B.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 . (3分)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 D )。

A.国家机关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D.国家



3 . (3分) 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B.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公务

C.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4 . (3分) 在国家赔偿责任的归则原则上强调主客观并重的是(B )。

A.广义无过错原则

B.过错违法原则

C.违法与明显不当原则

D.违法原则



5 . (3分) 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张某录像机的决定,张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为此(B)。

A.应由某行政机关赔偿

B.张某不能主张行政赔偿

C.由行政机关与张某共同承担

D.减轻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6 . (3分) 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基本上实行( B )。

A.无过错原则

B.违法责任原则

C.故意或过失原则

D.过错原则







第 3 大题多选题



1 . (3分) 对行政机关的下列哪些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ABCD)。

A.某公安局对王某拘留18天

B.某工商局非法吊销个体户刘某的营业执照

C.某省人民政府的整顿市容条例导致张某的房屋需要拆除

D.某乡人民政府向其所属区人民摊派集资



2 . (3分) 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ABCD)。

A.职务行为主体

B.职务违法行为

C.损害

D.因果关系



3 . (3分) 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ABCD)。

A.

B.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C.责令停产停业

D.没收财物



4 . (3分)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AB)。

A.立法赔偿

B.行政赔偿

C.司法赔偿

D.经济赔偿



5 . (3分) 国家赔偿的目的是(ABCD)。

A.弥补已产生的违法后果

B.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补偿

C.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D.增进社会公益



6 . (3分) 下列那些组织或人员的侵权行为能够引起国家赔偿( BCD )。

A.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管理企业的行为

B.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C.在司法机关工作的工勤人员的行为

D.监狱管理机关进行监狱管理的行为





第 4 大题简答题



1 . (10分) 简述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有什么不同之处。

一是协商程序是否为必经程序不同.在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求偿,但依法也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协商程序并非必经程序-而在刑事赔偿中,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首先向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未经协商程序,不能提起复议程序和赔偿决定程序,即协商程序是其必经程序。 二是协商不成时请求解决赔偿争议的途径不同。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通过协商未达成解决赔偿争议协议的,在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雨在刑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决定程序,即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为侦查、检察或监狱管理机关的,赔偿请求人则只能提起复议程序。即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三是请求解决赔偿争议的期限不同。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属于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属于刑事赔偿的,在赔偿义务机关为侦查、检察或监狱管理机关时,赔偿请求人则应自期闻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 . (10分) 简述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要具备的条件,换言之,国家在具备

什么条件时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



(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的职权只限于行政职权,不包括司法职权)。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首先,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国家只对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之外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纵然违法,只能对行为人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能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其次,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职务行为只有在违法的情况下才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果是合法的职务行为,引起的是国家补偿,而非国家赔偿。所谓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行使职权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观损害。即有损害,才会有赔偿。并且,损害结果只有具备以下特征,才可以获得国家赔偿:①合法权益的损害具有现实性,即已经发生的、现实的,而不是未来的、主观臆想的;②损害必须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③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而不包括间接损害。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行为的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必然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只有两者之间具有这种联系,国家才负责赔偿。

因此,只有以上四个要件均具备时,国家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 . (10分) 根据国家赔偿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

答: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所能给予的行政赔偿是仅就法律明确规定范围内的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而不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侵权行为负责。作为法的一般原则,有权利即有救济,有损害必有赔偿,但在一定的特殊或例外的情况下,适用一般原则并不恰当,如因个人的原因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即让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显然有失公正。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

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自身行为”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可抗力;2.紧急避险;3.第三人过错;4.正当防卫(采用正当防卫的行为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防卫必须以加害人的侵害行为的存在为前提,即不能是假想防卫。第二,必须有防卫的必要性,即在已无其他办法供选择时才能实施。第三,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不受损害。第四,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即是以制止加害行为即可。第五,防卫必须是针对国害人本人或其使用的侵害工具而实施。)





第 5 大题案例分析



1 . (18分) 青年民警王某,第一次领到按规定所配发的支后,很是兴奋。一日携回家探亲,与他几个中学同学相聚一起,应他的中学同学的请求,王某拿出给他们看,并告诉他们支结构情况,不料一下触动机,走火射中他的一同学的胸部,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死者的亲属要求王某所在县公安局予以赔偿。问:县公安局是否予以赔偿,为什么?

答:(1)县公安局可以拒绝赔偿。

(2)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已发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3)本案中王某走火射中他同学的胸部,致其同学死亡的行为并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不能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23:21: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0271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