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Livelihood Guarantee‖
民生保障
论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有效辩护
唐德仙
(华坪县人民检察院,云南 丽江 674800)
[摘 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的案件越来越多,因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无效引发争议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分析值班律师未能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的现状和原因,为研究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提
供有效的法律帮助提出解决方向,以确保认罪认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行稳致远。
[关键词]
认罪认罚;值班律师;有效辩护
[中国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 [文章编号]
D925.2 A2095-168X(2021)05-0035-0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示,2020年云南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68397人,
分。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的确立,使值班律师成为参与该适用率为82.5%。结合我国刑事案件辩护率普遍较低的情况,
项制度的核心力量,并为我国值班律师提供有效辩护制度的大多数认罪认罚案件由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认罪认罚所必
构建创造了契机。但长期以来,值班律师提供的司法服务与须的法律帮助。在司法实践中,值班律师能否为被告人提供
立法本意中的有效的辩护存在差距。因此,确保值班律师提有效的法律帮助受众多因素的制约。
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具有紧迫性与必要性。
(一)司法机关重视度不足
在我国,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定罪、
量刑、处理等具有决定权,处于优势地位,而值班律师处于一、认罪认罚制度及值班律师的发展历史及
相对弱势的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办案机关工作人员在
与被告人协商好认罪认罚的内容后,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值班律师到场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值班律师是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
否阅卷、是否会见被告人、是否听取被告人对于案件事实及中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2016 年 11月,《关于在部分地
处理意见并不在意。值班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并不具有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确定了
实质性或对案件处理起关键性作用,发表的意见多为“犯罪认罪认罚制度和值班律师的内涵。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
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无刑事犯罪前科、认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及第一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犯罪嫌
罪态度较好”等笼统化、格式化的意见,此类意见不主动追疑人自愿认罪的处罚程序。自此值班律师制度和认罪认罚从
求量刑上的有利结果,缺乏对关键性证据进行审查,未能起宽处罚制度成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和制度。
到值班律师有效辩护、实质性辩护的作用。
意义
二、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现状及形
成原因
《认罪认罚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阅卷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值班律师并不查阅全
署必须建立在被告人对案件事实、涉嫌的罪名、量刑建议及部的案件卷宗,仅通过被告人的陈述或司法机关法律文书大
认罪认罚处罚后果等具有明确认知的基础之上。但在司法实概了解案情。值班律师往往因为工作繁忙等原因并未在司法
践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法律知识,在没有聘请辩护机关设立的援助工作站驻守,在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值
人或指定援助律师的情况下,值班律师成为见证和参与审查班律师往往不会到羁押场所直接会见和听取被告人意见。部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选择刑事审程序、进行量刑协商分值班律师工作不够尽职,会见被告人走形式,交谈不够深
等重要权利的核心力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数据显入,提问随意,没有系统性,不能深入细致地发现有利于被
(二)值班律师不阅卷,不提前会见当事人,对
于案件把握流于形式
《认罪认罚指导意见》《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值班律师
[作者简介]
唐德仙(1987— ),女,云南华坪人,检察官助理,大学本科,单位:华坪县人民检察院,研究方向:刑事犯罪检察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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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告人存在疑问的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
(三)各诉讼阶段值班律师的衔接机制不流畅
《认罪认罚从宽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简要规定了法律援义务基础上,应当就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适用的罪名和
助的衔接,要求在不同诉讼阶段被羁押的被告人可以由派驻法律,从轻或减轻处罚等定罪、量刑、程序方面,与值班律师、
看守所的同一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被羁押的被告人前一被告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意见。未采纳值班律
诉讼阶段的值班律师可以在后续诉讼阶段继续为其提供法律师所提意见的,司法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帮助。但在司法实践中,值班律师并没有在侦查、移送审查
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全程介入,大部分只负责其中一建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多阶段由同一援助律师办理的一
个环节,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甚至将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法律贯制制度,即建立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阶段
援助指派给不同律师承办。这种情况必然会造成每一阶段的在无特殊情况下均由同一名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制度,
法律援助律师都要重新阅卷、重新会见被告人、重新听取案既可以保持值班律师援助思路、意见的连贯性,又可减少重
件承办人审查意见,浪费司法资源的同时,还会因律师不同复会见、重复阅卷等导致的司法资源浪费和对案件质量造成
而导致观点、思路不同,造成不同诉讼阶段的值班律师工作的不良影响。
衔接不畅通,对案件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四)值班律师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收入与效辩护实行制裁
工作量不成正比
值班律师不是由被告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委托而建立的法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应将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能否提供有
律服务关系,而是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安排下进行的法律帮助,效法律帮助纳入司法办案工作中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若被
提供的是保障被追诉人基础性、程序性帮助,其本身并不具告人提出或在司法机关审查后发现值班律师在履行职责时有
有辩护人的身份,没有实质性的权利。政府部门支付值班律不称职行为,致使认罪认罚具结书和意见没有充分反映被告
师的工资不多,且很多地方以数量计酬,值班律师开展法律人意愿,司法机关可以审查认定律师法律帮助无效,并就援
援助工作的案件补贴低,与办理受委托代理的刑事案件收入助律师的不当行为向援助机构及值班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相比,法律援助补贴与案件办理风险不成正比。拥有多年执提出纠正意见。对办案认真、尽职尽责取得很好效果的值班
业经验的资深律师通常会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给年轻律律师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师或执业年限不长的律师承办,而从业时间较短的律师承办
的案件数量少、办理案件经验不足、缺乏专业指导,最终造
成被告人难以获得有效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值班律师开展法律
(五)未建立值班律师援助案件质量评价标准体
系,刚性监督不够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客观的质杂程度、办案效果等分别予以评价后进行补贴,以提高值班
量评价制度和体系。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办案部门仅有《认律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罪认罚具结书》和听取值班律师意见文书随案移送。对反映
值班律师工作内容和是否履职尽责由司法机关进行评价,而
案件处理关乎切身利益的案件当事人对值班律师的工作无法优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体结构,建立刑事
进行评价和监督。法律援助律师资格准入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1.刑
三、保障值班律师有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满意度较高、办案能力肯定的值班律师予以优先选用,争取
建议
(一)充分保障值班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为值
班律师提供工作便利
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告知被[1]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
告人有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并为值班律师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检察日报,2020-10-17(002).
与被告人会见提供便利。被告人要求约见值班律师的,应当[2]陈卫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问题再探讨》,
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值《 环球法律评论》2020年第2期.
班律师要求了解案情、查阅卷宗、听取案件承办人意见的,[3]王敏远、杨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新发展--〈关
应当及时安排并为其提供便利。司法机关对法律援助机构设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解析》,《国家检察
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的,要尽力为其提供专门官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
场所和设施,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值班律师会见室或认罪认罚[4]《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试点
案件办理专门办公区域,为值班律师会见被告人提供充分的工作的通知》.
便利和保障。[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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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认真听取值班律师意见
在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在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权利和
(三) 建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一贯制制度
(四)实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估,对无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认罪认罚
(五)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提高值班
律师待遇
援助工作的案件补贴低。在政府进行财政预算时,可适量增
设值班律师专项补贴,以值班律师参与的诉讼阶段、案件复
(六)优化值班律师体结构,建立执业资格准入
制度
事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具有办案能力和执业经验;2.对被告人
有更多优秀的律师加入值班律师这一行列;3.积极倡导年轻
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以培养新进值班律师的执业经
验和办案能力,壮大刑事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参考文献: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21:38: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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