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赔偿制度
中时常出问题的根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的
许多公司的经营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方,期可以随
便辞退 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
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wei)险的,实践中
发生的大 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 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
议不断并且 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解 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
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
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泯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
合 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
用 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
说辞 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不少 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
是违法 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许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宏大的法律风
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
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当事人商议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
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商议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
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
用人单位规章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
大伤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材干解除劳动合
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况,用人单位
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
过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
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商议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
协议的。用 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浮现以下情
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
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发展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
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
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才干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
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
看,双方商议解除劳动合同普通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
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笔者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那
么。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
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 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者无法证明该录用
条 件就冒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
误做 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 公司往
往在管 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界。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
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
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 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
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存员工严重违纪的事
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造成重大伤害
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特别是对何谓“重大损
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
对重大
伤害的标 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
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商议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
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
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发展法定整顿期偶尔生产
经营状况发生严重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
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 克服经营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
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
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 律对用人单位
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发展经济性裁员
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偶尔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 艰难,到达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艰难企业标准,
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
制,即上述企业必须在实施停顿招工、清退各类外 聘人员、停顿加
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干实施经济性裁员。其
次,对符合发展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裁减人
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
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发展
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发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
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
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的保护,员工
有以下情况之一并且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
形之一的员工,除非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那末用人单位不得
辞退。
六、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 21 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
动合同时,应当事先 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
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
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
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 任彻底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
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根抵,在此根抵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
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 合法辞退员工
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
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
然,方保用人单位在 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xx 年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xx-01-25 23:21 | #2 楼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
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
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法规规定
1、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商议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
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赋予相应的补偿。
(4)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
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商议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
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赋予相应的补偿。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xxxx-01-25 17:31 | #3 楼
案例:
xx 年 5 月签的合同, xx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现在因为我不允许调
岗,所以公司要解除合同,请问赔偿金还是补偿金要怎么计算?能说
的详细些吗?工作年限是从 xx 年 5 月到解除合同日期即 xx 年 7 月吗?
就是 2.5*月平均工资?
律师解答:
1、计算期间是自你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
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 xx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方法)。
3、鉴于你的情况属于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因此需要支
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 2 倍。
4、此外,公司还需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
资。
xx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xx-01-25 20:13 | #4 楼
用人单位惟独在法定情形下才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那末,
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是商议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商议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
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
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伤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
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
三是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商议,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是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
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
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
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发展重整的;(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
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xx-01-25 22:34 | #5 楼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
劳动合同当事人商议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的标准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商议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
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津贴
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商议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
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发展法定整顿期偶尔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
重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
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
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
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
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
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
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
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9:20: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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