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及注意事项
⼀、哪些⼈员也可以按灵活就业⼈员⾝份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医保)?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依托互联⽹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员、个⼈⼯商户及其
雇⼯、未在⽤⼈单位参加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全⽇制就业⼈员、⾃谋(⾃由)职业者、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的灵活就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员;已办理退休⼿续未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国有企业退休⼈员,均可
以灵活就业⼈员个⼈⾝份⾃愿参加职⼯医保。
⼆、在哪⾥可以办理灵活就业⼈员参加职⼯医保相关业务,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灵活就业⼈员⾃主选择参保地参加职⼯医保,到我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参保⼿续;参保⼈也可以通
过档案托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续(⽬前通过第三⽅⼈⼒资源公司托管⼈员可选择继续以该公司为单位在原医保经
办机构参保,也可⾃主选择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完成参保登记后,参保⼈可以通过税务⼤厅、、
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每年11⽉1⽇⾄12⽉31⽇为下⼀年度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2022年度的参保缴
费⼯作已于近期展开,具体可咨询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
三、灵活就业⼈员参加职⼯医保缴费基数和缴费⽐例是多少?
(⼀)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全市上年度全⼝径城镇单位就业⼈员平均⼯资的60%作
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统计、⼈⼒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运⾏情况适时进
⾏调整。
(⼆)缴费⽐例。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0.7%缴纳。阶段性减征职⼯基本医疗保险
费费率(减征2%)适⽤于灵活就业⼈员。
需要指出的是:参加城镇职⼯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员需同时参加⼤额医疗保险。⼤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每⼈(含退
休⼈员)每⽉8元,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四、灵活就业⼈员⾸次参加职⼯医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灵活就业⼈员需提供:
本⼈有效⾝份证、本⼈户⼝簿;⾮我市户籍 灵活就业⼈员需提供:本⼈有效⾝份证、本⼈我市居住证(包括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
(⼆)符合参保范围内的 未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退休⼈员提供:
1.本⼈有效⾝份证件、退休审批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若⽆法查询退休审批材料,由档案托管机构提供可以
证明其有国有企业⼯作经历的档案材料(如招⼯政审表、转正定级表、录取通知书、调资表等,可任选其⼀)复印件并
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章。
2.医保缴费年限相关材料:
①实际缴费年限相关材料。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我市范围内参加历年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参保凭证 》(若现医保系统中可查询到的缴费年限⽆需提供)。
②视同缴费年限相关材料。2000年1⽉1⽇我市实施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团
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作年限(连续⼯龄)相关材料;军队转业⼲部和退役⼈员的军龄相关材料;符合规定
的我市⾏政范围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凭证;我市统筹区外异地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凭证等。
五、灵活就业⼈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医保缴费⾦额怎么计算?
(⼀)灵活就业⼈员⾸次参保应缴⾦额核定
(⼀)灵活就业⼈员⾸次参保应缴⾦额核定
1. 法定就业年龄内的灵活就业⼈员应缴⾦额=⽉缴费基数×缴费⽐例10.7%(适⽤阶段性减征)×⽉数(缴费当⽉⾄12
⽉)+⼤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数(缴费当⽉⾄12⽉)
2.参保范围内已办理退休⼿续的灵活就业⼈员应缴⾦额
(1)选择继续按在职⼈员缴费应缴⾦额=⽉缴费基数×缴费⽐例10.7%(适⽤阶段性减征)×⽉数(缴费当⽉⾄12
⽉)+⼤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数(缴费当⽉⾄12⽉)
(2)选择⼀次性补缴费⼈员应缴⾦额=⽉缴费基数×缴费⽐例8%(适⽤阶段性减征)×⽉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所需剩
余⽉数)。
(⼆)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续保⼈员应缴⾦额核定
1.灵活就业⼈员(医保在职⼈员)应缴⾦额=⽉缴费基数×缴费⽐例×12(⽉数)+⼤额医疗保险费96元。
2.灵活就业⼈员(医保退休⼈员)应缴⾦额=⼤额医疗保险费96元。
六、灵活就业⼈员参加我市职⼯医保如何享受职⼯医保待遇?
(⼀)⾸次参保
灵活就业⼈员⾸次参加城镇职⼯医保的,设置3个⽉的待遇等待期。即从缴费之⽇起3个⽉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可
使⽤个⼈帐户就医购药;满3个⽉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按我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医保待
遇。
(⼆)连续参保
连续参保的灵活就业⼈员不设置等待期,⾃缴费之⽇起享受我市城镇职⼯医保待遇。以下情况视作连续参保:
1.已参加城镇职⼯医保中断缴费后三个⽉内转为以灵活就业⼈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并补⾜中断期间医疗
保险费的;
2.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员,因个⼈就业状态变化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
⼈员⾝份参加职⼯医保,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三个⽉,并补⾜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3.已以灵活就业⼈员参加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三个⽉内恢复正常缴费,并补⾜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三)个⼈账户
灵活就业⼈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在职⼈员按照缴费基数的2%划拨个⼈账户资⾦;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员按缴费基数
的5%划拨个⼈账户资⾦。个⼈账户划拨⽐例会根据政策调整、基⾦运⾏情况等因素适时进⾏调整。
(四)中断参保
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不得中断参保。出现中断参保⼜续保的,按照⾸次参保对待。中断参保期
间,个⼈账户可继续使⽤。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中断参保:
1.已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转为以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超过三个⽉的;
2.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转为以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
险,中断期超过三个⽉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缴纳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4.医保部门认定的其他属于中断参保的情形。
七、参加我市城镇职⼯医保的⼥性灵活就业⼈员如何享受⽣育津贴?
⼥性灵活就业⼈员在分娩时职⼯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在分娩前(含分娩⽉)⽣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的,其⽣育津
贴由⽣育保险基⾦⽀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12个⽉的,分娩之⽉后(含分娩⽉)连续缴费满12个⽉的,其⽣育津贴由
⽣育保险基⾦予以补⽀。⼥性灵活就业⼈员分娩时职⼯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或⽣育保险缴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育
津贴基⾦不予⽀付。
⼋、灵活就业⼈员参加城镇职⼯医保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缴费年限由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组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2000年1⽉1⽇我市实施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后,⽤⼈单位和职⼯按规定参加我市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我市实施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
业的实际⼯作年限(连续⼯龄)和军队转业⼲部及退役⼈员的军龄、符合规定的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折合年限、流动就业⼈员异地的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九、灵活就业⼈员如何进⾏退休⼈员医疗保险待遇认定?
灵活就业⼈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男性60岁,⼥性55岁,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最低缴费年限男满
30年、⼥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经医保经办机构退休认定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需按年申报并继续
缴纳⼤额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符合我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应继续按在职⼈员缴费或⼀次性补缴费达到规
定的缴费年限,经医保经办机构退休认定后才能享受退休⼈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性补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度缴费基
数计算,费率按8%计算(适⽤阶段性减征),不划拨个⼈账户,不补缴⼤额医疗保险。
⼗、举例说明
因2021年度我市全⼝径城镇单位就业⼈员平均⼯资暂未公布,暂以2020年度全⼝径城镇单位就业⼈员平均⼯资计算灵
活就业⼈员⽉缴费基数为3572.4元。
例1.王某,男,今年35周岁,2022年4⽉1⽇⾸次以灵活就业⼈员⾝份参加职⼯医保。
2022年需⼀次性缴纳9个⽉职⼯医保费和⼤额医疗保险费,缴费⾦额为:3572.4×(10.7%-
2%)×9+8×9=2869.2(元)。个⼈账户划拨3572.4×2%×9=643(元)。
例2.李某,男,今年65周岁,属某原国有企业退休职⼯,1980年参加⼯作,2017年退休,2001年-2005年参加我市职⼯
医保,2006年-2022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4⽉1⽇起以灵活就业⼈员⾝份参加职⼯医保。
李某缴费年限计算如下:①视同缴费年限包括2000年前⼯龄20年(1980年⾄1999年)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折算年
限5年(2006年⾄2022年折算,参居民满3年视同参职⼯1年),共计25年;②实际缴费年限共计5年(2001年⾄2005
年)。李某实际缴费年限还缺10年可达到医保退休⼈员认定标准,应继续按在职⼈员缴费或⼀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缴
费年限,经医保经办机构退休认定后才能享受退休⼈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若按在职⼈员缴费:
仍继续按在职⼈员缴费,2022年需⼀次性缴纳9个⽉职⼯医保费和⼤额医疗保险费,缴费⾦额为:3572.4×(10.7%-
2%)×9+8×9=2869.2(元)。2022年个⼈账户划拨3572.44×2%×9=643(元)。此后每年按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
⽐例计算缴费⾦额。未进⾏医保退休认定前享受在职⼈员医保待遇。
若⼀次性补缴:
需按⽬前执⾏缴费基数和缴费⾦额⼀次性补缴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额为:;3572.4×(8%-
2%)×120=25721.3(元);2022年需缴纳⼤额医疗保险费⾦额为:8×9=72元。2022年个⼈账户划拨
3572.44×5%×9=1607.6(元)。此后需按年申报并继续缴纳⼤额医疗保险费(8×12=96元),享受退休⼈员基本医疗
保险待遇。
温馨提⽰:
1.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员聚集,请您通过业务提前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业务办理相关情况。
2.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员需以灵活就业⼈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医疗保险的,须⾸先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办
理退保后⽅能办理职⼯医保参保⼿续,并将退保前已产⽣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结算完成。禁⽌重复参保。
3.⾸次参保⼈员请认真核实有效⾝份证件号码,避免影响您待遇享受;并留存有效,⽅便接收有关信息。
4.请您关注“榆林市医疗保障”,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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