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的值班律师制度的困境与破解

更新时间:2024-11-06 20:31:3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法语学习培训班)

30

1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Vol.30

o.1

2021

2

JournalFeb

of

Chongqing

CollegeElectronic

of

Engineering

2021

D01

:

10.13887/.2021

.5

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的值班律师制度的困境与破解

郑仪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2

:

值班律师对于我国来说是舶来

U

,

经历了十多年的演进

值班律师制度已于

2018

年写入我

刑事诉讼法

文章梳理了

但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值班律师的定位

角与功能仍有较大分歧

&

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的演进过程

并对域外值班律师制度进行考察

,

以期发现域外值班律师制度的共

并对其在我国制度设计和实践中产生的困境进行检视

针对我国值班律师功能扩大化和角见证

人化的问题提出破解思路

&

关键词

:

值班律师认罪认罚

见证人化

法律援助

中图分类号

D915.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67

4

-

5787

20

21

0

1

-00

19

-0

4

1

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并派驻值班律师

为被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例如北京等地已经

2006

8

我国开始尝试探索建立法律援

助值班律师制度

此举意在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体

实现了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

系与国际接轨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被确定为值

班律师制度项目试点地区

试点项目自

2006

9

2

比较法视野下的值班律师制度

英国值班律师计划分为两种

一种是面向被

2.1

英国值班律师计划

羁押在警署里的公民服务的警察局值班律师计

14

日正式启动

&

在初期探索阶段

我国的值班

律师主要体现了律师值班的字面含义

&

2014

8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

另一种则是面向在治安法庭里等待刑事审判

的被追诉人的法庭值班律师计划

由政府支付工

资的律师为他们进行法律咨询和协助讥

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四条指出要

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这是我国第一次在

法律文件上明确提出建立值班律师制度

2017

英国值班律师可以由私人律师或者公设辩

8

专门针对值班律师的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

护人担任

,

值班律师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班

请值班律师帮助没有财产状况

犯罪性质等限制

班律师工作的意见

出台

在司法解释中确立了

我国值班律师制度

标志着值班律师制度进入了

全面推进阶段

&

2018

10

26

刑事诉讼法

颁布

班律师制度被写入了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

条件

,

任何被逮捕并被羁押在警局或者应警方要

求协助警方进行调查的公民

都有资格申请值班

律师帮助

&

只要受助人要求值班律师进行服务

警察必须传达这一需求并由呼叫中心为其分配

自此

值班律师制度进入法典化阶段

2018

律师提供服务

&

值班律师可以通过电话交谈或面

谈的方式进行服务

其决定因素主要有案情的严

重程度

当事人是否处于弱势状态

如未成年

精神疾病等

若警察有特别要求律师也将会予以

国看守所累计安排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会见犯罪

嫌疑人

被告人

53

675

人次

解答法律咨询

100

612

人次

&

有部分地方已陆续在各级检察院设立

收稿日期

2020-10-17

作者简介

:,

郑仪

1995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刑事诉讼法

研究方向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30

20

考虑叭法庭值班律师计划是指每次开庭前都会有

一位值班律师被派往法庭值班

为那些既没有委

托辩护律师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追诉

人提供法律帮助

,

这种帮助多为咨询性质

,

被追

诉人既可以在审前向值班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

可以在审后要求值班律师对法庭作出的裁判进

行解释

并讲解相关的救济权利和途径叫

2.2

加拿大法院值班律师制度

在加拿大

设立值班律师主要是为了能向更

多的人提供更多简单法律服务

从而降低法律援

助成本

在许多案件中

尤其是那些可以早早达

成协议的案件中

值班律师可能是当事人所需的

唯一律师

以安大略省为例

安大略省的值班律

师办公场所由法院提供

专职律师和私人律师均

可担任值班律师

值班律师每年都需要和地区办

公室或者诊所签订聘任合同

接受专业的培训

在刑事程序中

值班律师主要在批准逮捕

法院

庭审阶段提供服务

,

值班律师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法律信息

控辩交易

协助

申请

进行法律援助资格审查和转介等

安大略

省值班律师的服务有及时性

简易性

普遍性的

特点眛

2.3

日本值班律师制度

在日本

处于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无法获

得国选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

因此日本律师协会

便捷

和地方律师协会为了弥补这一缺陷

便建立了值

班律师制度

°

最先是九州岛的律师联合会在

1990

年借鉴英国经验设立了

值班律师服务计划

1992

值班律师服务计划

已在

52

个地方

律师协会获得设立

并得到全国律师协会的推广

实施典

日本值班律师分为

待命制名簿制

待命制

指律师协会根据律师本人的意愿制作

排班表并安排值班

值班律师在事务所待命

旦被限制自由的嫌疑人提出要求

当班律师即去

警署与嫌疑人会面

后者指将自愿值班的律师编

制成册

遇有需求时依次与律师联系

由能够前

往的律师提供帮助叫值班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

第一次会见时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是免费的

值班律师并不必然为被追诉人提供免费的辩护

服务

在审判阶段值班律师可以作为国选辩护人

参加庭审

3

值班律师角功能的应然向度

3.1

域外值班律师制度的经验借鉴

通过比较英

日三个国家的值班律师制

可以得出法治发达国家值班律师制度具有以

下共性

第一

值班律师的服务具有以下特征

1

急性

值班律师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被追诉人提

供即时服务

正如有学者所说

值班律师

犹如医

院急诊科的大夫

能第一时间为孤立无援的被追

诉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2

无偿性

受助者

无需给值班律师支付费用

值班律师的津贴由国

家支付

是国家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重要方式

3

普遍性

值班律师提供服务无需审查受助者

的经济条件和案件性质

第二

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组成

部分

值班律师服务最大的特点在于普遍性和应

急性

狭义的法律援助是针对贫困者或重罪者等

特定体的较高水平

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者各有优势

共同构建了完整的法律援助制度

3.2

应然向度

应急性法律服务提供者

各国确立值班律师制度的出发点都在于让

被追诉人能及时的获得最低限度的有效法律意

因此

各国值班律师的工作任务都是提供及

普遍的法律服务

可以得见

在角功

能方面

提供应急性法律服务的值班律师与委托

辩护律师和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之间存在明显的

差别

值班律师制度以

应急功能

为核心

是应急

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角叫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被

追诉人提供第一时间的法律咨询服务

且通常情

况下并不出庭参加辩护

而应急性法律服务的特

点是服务方式及时灵活

服务内容较为简单普遍

它与要求高质量

有针对性

长期跟踪服务的有

效辩护属于不同的范畴

4

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4.1

制度设计层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

班律师功能扩大化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我国刑事案件数量

增多的现实需求与司法资源有限的矛盾中产生

具有提高司法效率

节约司法资源的功能

$

:

认罪认

0

从宽制度背景下的值班律师制度的困境与破解

21

一制度得以运行的前提是被追诉人的认罪自愿

而律师参与则是自愿性保障的必要条件

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需要充当

诉讼程序的

监督者

量刑幅度的协商者

典我国刑事辩护

律师资源较为稀缺

,

被追诉人委托律师的意愿不

强积极性不高

法律援助律师资源更为紧张

申请审批程序较为繁琐

门槛较高

因此

,

要实现

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参与全覆盖只能另辟蹊径

班律师制度便是在此时开始得到全面推进

其存

在的一大原因便是化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的正当性争议

作为一项独立制度

,

域外的值班律师旨在为

被追诉人提供最低限度的应急性法律服务

,

以实

最初一公里

的全方位保障

而我国值班律师

制度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改

革的背景下

作为配套制度发展起来的

其所面

临的是我国被追诉人缺乏委托辩护的积极性

时有限的律师资源又使得法律援助辩护时常缺

席的境况

制度设计者希望值班律师能够提供与

辩护律师类似的服务

期望能通过值班律师制度

实现以低成本且高覆盖率的有效辩护

因此我国

值班律师制度便逐渐脱离了值班律师最初的样

产生了功能扩大化的问题

4.2

实践结果层面

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

师见证人化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

犯罪

嫌疑人自愿认罪

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

,

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认罪认罚具结书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工作的意见

也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

时应有值班律师在场

可见制度设计者更为重视

值班律师

程序监督者

的功能

但实践中值班律

师最终演变成为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见证人

公权力机关的行为合法性站台

而忽略了被追诉

人真正的需求

也就是说值班律师的存在仅仅是

为了宣示诉讼程序的合法性

甚至在有些情况

,

值班律师事实上同检察官

法官等司法工作

人员构成了某种

司法共同体百七十四条

成为一种配合或

辅助司法权力规范运行的存在%

5

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困境之破解

5.1

明确建立二元体系的法律援助制度

值班律师作为应急法律服务提供者

,

其提供

的法律帮助在范围

深度等方面都与有效辩护不

或者说二者形成互补关系

也就是说值班律

师仅仅是国家为被追诉人提供的一种最基本的

公共法律服务

是低于辩护标准的最低限度的有

限法律帮助

半个面包总比没有强

的价值权

,

我们不可能期待值班律师深度介入和全程

参与案件

否则国家的法律援助体制将不堪重负

值班律师制度的广泛建立使得我国的法律

援助体系从单一模式走向了二元发展道路叩

与域外法治发达国家的做法相一致

构建繁简分

流的二元法律援助体系可以更好地适应犯罪多

发和犯罪轻型化形式下的新需求

优化司法资源

配置

,

提高司法效率

同时更广泛地保障人权

在二元体系的法律援助制度下

值班律师制

度适用于所有案件

由值班律师为没有委托辩护

人的被追诉人提供第一次的法律服务

,

并根据具

体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被追诉人的具体要求

判断是否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如果无需申

,

则由值班律师继续为其提供后续服务

,

如案

情复杂或被追诉人情况特殊需要辩护律师

,

则由

值班律师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并完成交接

确二元体系的法律援助体系还要求我们从国家

法律法规的层面明确值班律师

应急性服务提供

的角

,

并对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辩护律师

的适用情形

范围

工作内容

值班律师与辩护律

师之衔接等具体问题做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5.2

值班律师见证人化之破解

5.2.1

值班律师的介入时间问题

如前所述

,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

最重要的价值在于保障被追诉人的自愿性

并在

量刑协商环节为被追诉人争取最大利益

,

从这一

功能视角出发

值班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越早起

到的效果越佳

,

但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值班律师介

入认罪认罚案件的时间点却规定得模糊不明

实践中出现值班律师见证人化的问题

更是说明

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是

刑事诉讼法

第一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

同意量刑建

议和程序适用的

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

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也就是说值

班律师往往是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之后才介

22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30

入诉讼程序

作为见证人为控方的程序正当性提

供支撑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约见制

这一制度的重要功能是在被追诉人需要的时

候由值班律师及时提供法律咨询

以明确认罪认

罚的相关权利和后果

从而保障其认罪自愿性

本条规定虽较为简单

但已是十分具有突破性和

创新性的规定

希望此后能有更多的值班律师介

入刑事诉讼早期阶段

但我们也能看到在实践

很多犯罪嫌疑人为了表现

态度良好

寻求

律师帮助的积极性非常低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考

虑在犯罪嫌疑人首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候强

制安排值班律师为其提供帮助

从而更好地保障

人权

5.2.2

值班律师权利的合理扩张

在值班律师的权利配置上

我们应当跳出

(

一体化

)

的思维

将值班律师的角定位与诉讼

权能适当分离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辩护人的

职责和辩护权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

*

辩护人化

才能扩大其权利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

阅卷权

在本质上应当是被追诉人的权利

律师的阅卷权

来源于被追诉人

伴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

应将阅卷权回归被追诉人本身

如此赋予

值班律师阅卷权便有了理论基础

2018

年修改后的

刑事诉讼法

也明确了值

班律师制度发展的方向

其中有两条相关条款较

为重要

一是在第三十六条增加了

约见制度

要求办案机关告知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权约见

值班律师并为约见提供便利

二是第一百七十三

条第三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款规定听取

值班律师意见的

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

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这为值班律师了解

案件情况提供了权源

希望今后的相关司法解释

和实践中

能明确所谓

必要的便利

之内涵

如是否包括阅卷

核实证据等内容

5.2.3

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第一

从值班律师角度来看

需要强化对值

班律师的内部激励与外部监督机制

(

1

)

值班律

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实现律师帮助全

覆盖的主要力量

其工作强度与责任与日俱增

但值班律师津贴却不尽人意

付出与回报不平

因此需要提高值班律师的内部激励水平

升其工作动力

(

2

)

值班律师服务质量的评估以

办案机关的反馈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因此很多值

班律师不愿与公权力机关

树敌

使得律师帮助

形式大于实质的情况时有发生

必须要设计科学

合理的考评机制

完善外部监督

以保证值班律

师服务质量

第二

从公权力机关角度来看

刑事诉讼

已经展示出了对值班律师的权利进行合理扩

张的趋势和要求

因此公权力机关必须摒弃

班律师仅起到见证作用

的老旧思维

提升自己

的服务意识

统一全国做法

为犯罪嫌疑人约见

值班律师以及值班律师了解案情等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

王丽

.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

8776

号建议的答复

[EB/OL],

(

2019-11-20

)

[2020-07-20]

http:/

/

./

govemment_public/content/

2019-11

/25/142_323643

1

.html.

[2]

顾永忠

,

李逍遥

.

论我国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

[J].

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7(4)

:77

-85.

[3]

贾午光

.

国外法律援助制度新编

[M].

北京

:

中国

方正出版社

,2010

25

8.

[4]

麦名慧

.[D].

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初探

广州

暨南

大学,

201

8.

[5]

张泽涛

.

值班律师制度的源流

现状及其分歧澄清

[J].

法学评论

,2018

(3)

:70-78.

[6]

吴小军

.

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及其展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视角

[M].,2017(11):

法律适用

108-114.

[7]

杨波

.

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定位

[M].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8

(

3):34-43.

[8]

姚莉

.[J].

认罪认罚程序中值班律师的角与功能

商研究

,2017

(6)

:42-49.

[9]

吴睿佳

.

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中的值班律师参与及其

完善

[J].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9

(5):

21-28.

[10]

.2018

韩旭

年刑诉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J].

法治

研究

,2019(1):35-45.

[11]

程衍

.

论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与完善

[J].

法学杂志

,

2017(4):116-124.

[12]

.2018

韩旭

年刑诉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J].

法治

研究

,2019(1):35-45.

[13]

.

闵春雷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困境及理论反

[J].

社会科学文摘

,

2020(

3):73-75.

责任编辑李燕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6:15: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6/10100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